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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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5 01:43

为充实社区管理服务队伍,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加强城镇社区建设,经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滁州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社区工作者。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局、凤凰办事处和紫薇街道办事处共同组织实施,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实施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择优录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60名。具体岗位、资格要求详见附件:《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详情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1.滁州市直户籍(含南谯区、琅琊区、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不含滁州市其他县市。以户口簿为准,落户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布之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

5.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11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网络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127日9:00至121121: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网站为。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

报考人员报名后,可在2023年1212日16:00前随时登录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1213日12: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214日16:00前登录,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215日9:00-11: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科技和写作等。笔试时间 120 分钟,满分 100分。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1220日9:00至2023年1222日24:00期间登录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日期、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官网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招考比例达到2:1不足3:1的按2: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办公地点为: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椒路155号)一号楼四楼小会议室。复审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八、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分值100分。

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九、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后在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官网上公布。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最终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

成绩合成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适时组织加试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十、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复核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体检、考察、试用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 公示和聘用待遇

考察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从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官网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相应街道办事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一年内根据工作需要,不再组织考试,递补录取。新聘用社区工作者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纪律监督与解释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0- 3211448

监督电话:0550- 3593822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