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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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29 19:10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广东省教育厅管理。学校以专科层次教育为主,专业涵盖工、理、医、管、艺等门类,人才培养纳入广东省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广东省中医药局的人才管理范畴,同时承担了三个系统教育培训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与科研能力,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薪酬待遇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为财政核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按照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执行国家、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5日9:00至2023年12月11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登录第三方网站(https://www.sydwzk.cn/gdyzyzp2023)注册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资料并上传相关材料,逾期不接受报名。

  报名时需要在系统上传提交的材料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系统填报后自动生成,无需上传)

  2.本人彩色证件照(JPEG或JPG格式)

  3.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JPEG或JPG格式)

  4.毕业证、学位证书(JPEG或JPG格式,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1个文件,包含学历学位证书)

  5.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相关材料(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JPEG或JPG格式)

  6.报考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和工作经历(JPEG或JPG格式)

  请按要求一次性填报报考信息及上传全部相关证明材料,避免因填报信息和上传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真实导致审核不通过。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官网,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通知均在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公布,报名后请注意自行查阅,避免错过有关环节。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避免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佐证材料不完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境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专业参考目录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四)报名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与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于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公布,通过初审者于笔试考试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职位表的专业要求的不能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的面试对象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学校将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复审事项请留意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人才招聘”专栏公告信息。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如因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应现场提交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所需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资格审查结果3个工作日内告知考生。

  五、考试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 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或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A05-A12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A01-A04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不进行笔试。

  (一)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主要测评基本能力,内容包含综合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人数 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选,不足 1:5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统一公布,请考生在系统中自行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

  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公布在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考生也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阅本人笔试成绩。(二)面试

  1.专任教师岗位(A01-A08)

  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参加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课堂组织能力。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时间各不超过 10 分钟。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试讲占60%、结构化面试占40%。

  2. 思想政治辅导员(A09-A11)、档案管理人员(A12)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参加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面试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每个环节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2.直接进入面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需持本人小一寸证件照片1张和身份证原件到学校办公室领取体检表,体检表经学校盖章后有效。体检医院由学校统一安排,费用由学校承担,体检结果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取回。不携带证件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集中体检的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体检结果将电话告知考生。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小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回避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规定和时限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考察结果将电话告知考生。

  八、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和聘用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解除聘用协议。

  (二)应聘人员应当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如果递补,人选应当从同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20-28854850

  监督投诉电话:020-28854851

  

附件: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