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江油市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公告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6-01 12:50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江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2022年江油市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各环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别提醒》(附件3),并在笔试、面试环节如实填报附件3中的《2022年江油市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考生健康申报表》和《2022年江油市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3.请各位考生在招聘全过程中,严格按照江油市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做好各项防疫措施,并按要求在参加笔试、面试时,提前1小时到达指定考点,配合做好考前入场扫码、验码、体温检测等准备工作,请考生提前准备好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以及本人手签的《2022年江油市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考生健康申报表》《2022年江油市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为全面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水平,夯实城市基层治理基础,切实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良、服务专业、作风过硬、结构合理”的“三化一型”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线上报名,统一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招聘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29名,其中高校毕业生招聘7名;具有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社区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招聘15名;退役军人招聘7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群众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恪守职业道德。

3.高校毕业生应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321日以后出生);有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社区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321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321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须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2022年江油市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一致。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较强的宣传教育能力。

6.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公务员招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2021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不合格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报名时已在我市城镇社区担任社区专职工作者的。

9.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2328900—2022421700

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资格初审不合格错失重报或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提前或逾期报名视为无效。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指定邮箱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指定邮箱见《2022年江油市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报名程序

1.报名要求。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每个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并按照填写说明如实填写《2022年江油市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报考信息表》(附件2),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江油市党群服务中心,咨询电话见《2022年江油市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2)《2022年江油市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报考信息表》电子档;

3)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

4)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同时提交相关佐证资料原件扫描件。

以上材料除电子证件照片外均需报考人员提供pdf格式电子扫描件,形成的图片要清晰完整,所有电子件按顺序排列命名,以压缩包方式上传,压缩包命名格式为:报考岗位类别+姓名+联系电话。

3.资格初审

1)时间:2022329900—2022431700

2)方式: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工作人员将在24小时内完成资格初审并反馈审查结果,考生要保持电话畅通,及时留意个人报考邮箱信息,如因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电话无人接听、邮箱信息未及时查看等情况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资格初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是否满足报名资格、条件和加分情况。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全过程中除资格初审环节以外,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选岗、考察等其他环节将在江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另行通知。报名、笔试、面试均不收取费用,请考生甄别来电真伪,谨防诈骗。

五、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相应开考比例的,按比例予以调减或者取消。

六、考试及面试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笔试内容。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统一命题,采取闭卷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社区工作知识(含常用公文写作)等。

3.加分条件。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0.5分、具有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1分、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1.5分,取最高分值,不累计加分;20171月以来,获得县(市、区)委、政府或地(市、州)部门表彰奖励的加0.5/次;获得地(市、州)委、政府或省级部门表彰奖励的加1/次;获得省委、省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加1.5/次。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2022424—2022427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相关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交江油市党群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地址:江油市诗仙路中段187号,联系电话:0816-3679581)进行加分资格复审确认,资格复审未通过的,不予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有关事项于20225月中旬在江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选,与最后一名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考试,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5.笔试准考证发放

时间:2022420—2022421

方式:工作人员将笔试准考证发放至通过资格初审考生报名所用的邮箱,请考生及时查收。若未在4211700前收到准考证,请及时与《2022年江油市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中岗位对应的联系电话联系。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及时打印、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涂抹、更改准考证上的任何信息。

(二)面试资格审查

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面试资格审查于20225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将在江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1.面试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22年江油市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报考信息表》纸质件;

4)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社区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还需提供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聘用合同及工资证明(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一式两份。

2.面试资格审查结果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上述流程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递补只进行一次,因递补人员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统一命题,主要测试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工作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和群众工作能力。

3.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按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考试总成绩预计于20225月下旬在江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体检、综合考察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江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七、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所有成绩都相同,再次组织结构化面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江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注意查看。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怀孕等原因需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的,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和本人申请。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联合考务领导小组共同商议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所有成绩都相同,再次组织结构化面试进行筛选。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人员承担。

八、选岗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工作地点在中坝街道、三合镇、太平镇、彰明镇范围内)。

九、综合考察

选岗后,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综合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而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江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薪酬待遇及考核管理按照江油市统一规定执行。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愿放弃聘用。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有关调整、补充、提示、面试、体检、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江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江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

十三、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招聘的,应当回避。

十四、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党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招聘监督电话:0816-3230794

 

附件:1.2022年江油市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

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2022年江油市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报考

信息表

3.2022年江油市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各环

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别提醒

 

202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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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