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高新区2023公开招聘社区专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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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02 05:16

【导语】:为加强城镇社区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宝鸡市高新区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9名社区专职人员。

  为加强城镇社区治理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社区专职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宝民发〔2023〕134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9名(岗位表详见附件1)社区专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3日至2005年11月12日期间出生);

  5.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本人无违法违纪不良行为,五官端正,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疾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的;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的;

  6.曾因违反城镇社区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基本条件的。

  (三)聘期待遇

  聘用人员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宝鸡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每5年为一个聘期。聘期内享受宝鸡高新区社区专职人员薪酬待遇。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笔试、笔试加分、资格复审、面试、成绩汇总、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2023年宝鸡高新区社区专职招聘网上报名系统()。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8:00至2023年11月17日18:00。

  3.资格初审:2023年11月13日8:00至2023年11月18日18:00。

  尚未审核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4.报名时上传的相关资料扫描件包括:

  (1)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证书(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应与笔试时出示的身份证保持一致。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做出承诺。若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至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二)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起止时间为11月13日8:00至11月18日24:00时。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2023年宝鸡高新区社区专职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考试报名费按每人50元标准收取。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笔试资格。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享受低保的农村贫困家庭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11月20日8:00至11月22日18:00登录2023年宝鸡高新区社区专职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三)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11月28日8:00至12月2日9:30从2023年宝鸡高新区社区专职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四)笔试考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含社区工作基础知识、政治理论知识、社会工作知识、法律常识、省情市情、公文写作等。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5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加分。

  (1)加分标准

  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2012年省政府令第163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12〕27号)规定,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标准对笔试成绩予以加分:

  ①在城镇社区工作3年以上(截至笔试之日)的现有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且报考现工作社区所在县(区)的加10分;

  ②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加10分;

  ③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此类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

  同时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只按分值最高的单项加分,不得累加。

  (2)加分程序

  笔试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内下载并填写《宝鸡高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2)。其中符合第①项条件的还应提交《宝鸡高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加分证明》(附件3)以及相关工作证明;符合第②项条件的提交《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第③项条件的须持本人退伍证、县(市、区)安置部门对其自主就业身份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获得三等功以上者须提供立功证书和立功奖励登记表复印件;退伍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证书;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供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

  (3)加分审核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2日携带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宝鸡高新区社会事业局(高新大道69号大厦10楼)审核,逾期不予受理。审核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在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  )、微信公众号( baojigaoxin )公示7天。对公示提出异议的,由宝鸡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在3日内复核,再次公示。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加分后的最终笔试成绩,在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baojigaoxin)公布,请及时关注。

  对笔试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宝鸡高新区社区专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新大道69号高新大厦10楼社会事业局)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5.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2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  )和微信公众号( baojigaoxin )。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在2023年宝鸡高新区社区专职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2023年宝鸡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由本人签字;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内学历须提交从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可证明工作经历的有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如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等);

  6.党员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所在党支部或其上级党组织出具的证明)。

  应聘人员提交的上述复审资料仅收取复印件,收取材料概不退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面试考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  )和微信公众号( baojigaoxin )面试公告。面试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七)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之和。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记四舍五入)。

  2.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3.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  )和微信公众号( baojigaoxin )公告。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宝鸡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重点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修养、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空缺名额,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十)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  )和微信公众号( baojigaoxin )进行5天公示。

  2.公示期间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名额,按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在试用期内个人能力未满足工作岗位基本要求,被综合评定试用期不合格的,或放弃聘用资格的,按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补录。

  5.按照《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及相关要求事项均在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能及时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电话告知招聘事宜或出现递补情形时联系本人。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考生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取消考试资格。

  4.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者,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有组织作弊、冒名顶替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终身记入考试录用诚信档案。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6.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宝鸡高新区社区专职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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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2023年宝鸡高新区社区专职招聘岗位表附件1:2023年宝鸡高新区社区专职招聘岗位表.pdf  

   2.2023年宝鸡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2:2023年宝鸡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pdf          

  3.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在职证明附件3: 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在职证明.pdf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宝鸡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区】查看宝鸡各区县招聘城镇社区专职人员招聘条件,报名时间,笔试时间,加分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