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 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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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02 11:4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机关直属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相关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面试人数与聘用计划数比例不得低于2: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附后(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5月7日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邮箱:zgrmfyjgfwzx@163.com

  1.参加面试考生请将邮件标题统一写“XXX确认参加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2)。

  2.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后发送扫描件至上述指定邮箱。

  3.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因考生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将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上午9:00。

  请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00前,到达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在路南“考生候考点”自西向东列队等候,由考务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候考室。截至当日上午8:20仍未进入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请考生在面试时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遵守考试纪律。考场和候考室实行封闭管理,面试当天考生电子通讯设备须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后取回;面试后立即离开考场,严禁泄露试题信息;如有违纪行为,将按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生须保持电话通畅,以便及时通知相关信息;考生参加面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面试当天请提前查阅天气、交通等状况,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请考生提前做好安排。

  (三)请考生主动关注北京市及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在考前做好个人防护,提前做好行程安排。

  (四)考生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或不予录用,并视情节上报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10-67557512

  电子邮箱:zgrmfyjgfwzx@163.com


附件:

  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确认内容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