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两级法院携手守护“秦岭最美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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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10 16:22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郑剑峰 通讯员 张娅 仁丹江

“白云盛开出花朵,清泉流淌着传说,山歌里传唱梦想生活,秦岭把锦绣在商山洛水散落……”一首由陕西籍著名作家贾平凹作词的《秦岭最美是商洛》唱出了秦岭商洛段的山青水美。

陕西省商洛市自然环境优美,位于秦岭南麓腹地,境内野生动植物资源、矿产资源和水资源丰富,是国家南水北调重要水源涵养区之一,商洛市两级法院逐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环境资源保护和审判工作,用心守护着“秦岭最美的地方”。

护一泓清水

二龙山水库处于板桥河和丹江两水交汇之处,孤峰独立,周围四条山系像巨龙向中心岛吸水,山水相映,龙跃欲飞,构成了“四龙戏珠”的奇妙景观。

“以前在库区旅游,网箱养鱼,农家乐,游泳钓鱼采砂等行为屡禁不止,迫于没有执法权,只能驱赶,自从法院牵头建立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各种违法行为消失殆尽,农家乐已逐步搬离,看到这些改变我打心眼里高兴。”明年就要退休的商洛市二龙山水库管理处副主任黄晓伟动情地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

黄晓伟口中的“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是2021年6月3日,由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联合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六家共建的司法保护基地。

“商洛两级法院办理的生态环境资源民事案件、生态环境资源刑事(含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和其他适宜在基地替代性修复生态环境的案件等,适用于在司法保护基地实施生态修复。”商洛市中院行政庭、环资庭庭长李军宏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责令当事人或者聘请专业修复机构在本基地内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方式修复生态,对无力缴纳生态修复资金的,可以劳务代偿的方式在本基地从事植树造林、管护林地等方式折抵。”

据了解,基地建立以来,共建单位在“补植复绿区”共同开展了3次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及志愿者300余人次栽植树苗1000余株。在“增殖放流区”组织放流3次,投放鱼苗4000余尾。

“保护一泓清水永续北上,保护丹江源头的意义十分重大,我院主动前移司法服务,经反复调研磋商后,建立了这个基地。”商洛市中院政治部主任王金林谈到。

同时,商洛市中院协调辖区基层法院与丹江口水库区域三省六县法院签订司法协作协议,用以加强辖区洛河、乾佑河等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守动植物“王国”

走进洛南县音乐小镇,就可以看到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的标志。老杨今年72岁了,退休前就从事林业工作,还当过10年的人民法院陪审员,现在是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办公室的负责人,负责照顾基地的红豆杉。

老杨喜滋滋地指着一人高的红豆杉介绍到:“这株15年了,就长了这么高,基地一期栽植了5000余株红豆杉,年后要种到25000余株。”

据了解,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是2022年6月2日揭牌成立,由洛南县人民法院和洛南县林业局、洛南县音乐小镇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协作共建。

“基地系以洛南法院环资审判替代性补植复绿为牵引,借力洛南县林业局专项资金和专业技术支持,依托音乐小镇4A级生态康养景区管理平台,是一个集‘司法修复’和‘生态康养’为一体的立体式生态司法保护基地,解决了环资审判中异地补植复绿、替代性修复生态‘一地难求’的问题。”洛南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礼武介绍。

洛南县人民法院在审理石某某非法将一株野生红豆杉偷挖移栽到其家后院一案中,判其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因其能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且认罪认罚,宣告缓刑执行。

为确保该红豆杉成活,洛南县法院与林业局、森林公安等多部门沟通协调,最终确定由商州区林业部门派林木专家到被告人后院进行现场挖移、妥善养护,确保野生红豆杉成功回归自然。

“自2018年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以来,我们洛南法院将‘生态修复优先’的理念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探索生态修复新路径,把生态是否修复到位作为被告人从宽处理的重要量刑情节。”洛南县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周梦琳向记者介绍。

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洛南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综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在审理陈某非法收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腹锦鸡标本一案中,依法严惩不法分子,并对森林公安局扣押的标本依法没收;审理汪某、陶某非法狩猎一案,不但起到了打击违法犯罪的作用,更是警示人民群众转变旧思想观念。

近年来,洛南县人民法院逐步打造的“生态修复优先”环资审判“洛南模式”,以司法利剑守护住了辖区秦岭段的生态安全。

保一方青山

洛南县九龙矿业有限公司是2006年9月经资源整合组建的一家股份制企业。主要从事钼矿采、选及其它金属矿产品开发和销售,是洛南县的纳税大户。

在九龙矿业的矿场,硕大的矿坑周边不再作业的地方已经完成生态修复,种下的树苗已经有一人高,树下小草也已遮盖住了裸露的地面。

“该公司是洛南法院服务民营企业首批接对子的17家企业之一,院里和九龙公司多次就生态环境治理方案深入探讨,帮助该公司编制矿山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森林植被恢复四个方案。”周梦琳介绍。

值得一提的是,经过法院和九龙公司的多次沟通,九龙公司设立了专职的安全环保部门,配备了专职技术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6人,健全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全力推进生态地质环境治理,此举在商洛市还属首例。

“按照县法院的治理方案,我司先后对矿山、排土场、边坡、道路、尾矿库进行恢复治理,累计投入治理资金8000余万元,覆土1000万方,栽植各类苗木260余万株,治理区域林草覆盖率达到90%以上,并且公司以后每年都会投入300余万元用于生态修复。”九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殷柳华向记者表示。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市非法采矿类尤其河道采砂违法犯罪案件频发,对秦岭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2018年至2021年,商洛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环资案件344件,审结339件,刑事案件中判处有期徒刑80人。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保护好商洛的青山绿水,今年5月,商洛中院统一部署在丹凤、商南、山阳、镇安、柞水等五县法院成立了环资庭,挂靠综合审判庭或者刑事审判庭,均为一套人马两个牌子,实行环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

“商洛两级法院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准确把握全面加强环资审判的新要求,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强化司法协作,严厉打击破坏秦岭生态文明行为,切实做好守护秦岭生态的司法卫士,守护住这‘秦岭最美的地方’。”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宏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