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公布供地清单 2023年拿地竞速赛即将开启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6-12 06:46


政策



江苏扬州:取消限购,继续鼓励人才和二孩以上家庭购房 


摘要:江苏省扬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关于积极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通知》提出,鼓励在扬来扬大专及以上人才和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在市区购房,其他人员不再执行限购政策。对于有改善需求的群体,当其在主城区购买改善型住房后,凭新签订的购房合同,原有房屋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后可直接出售,不再执行限售规定。同时,自《通知》发布之日至2023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阶段性上调20%(双缴存职工家庭由60万元上调至72万元,单缴存职工由36万元上调至43.2万元),原人才及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政策根据调整后的贷款最高额度进行上浮。《通知》还提出,将市区各地制定的支持人才和二孩以上家庭购房补贴政策统一延续至2023年6月30日。自《通知》发布之日至2023年6月30日,在扬来扬大专及以上人才在市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给予所缴纳契税10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常州将出台10条房产新政:取消新建商品房2年限售期限 


摘要:常州市拟从四个方面出台10条措施优化房地产相关政策,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其中,常州计划提高多孩家庭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家庭实际可贷额度的基础上,二孩家庭再增加20万元、三孩家庭再增加30万元。同时,为进一步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增强市场流动性,将取消新建商品住房2年的限售期限,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上市交易。


江西景德镇: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执行期限顺延一年 


摘要:江西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延续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要求将《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执行期限顺延一年。即"凡在2022年5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中心城区范围内(包括珠山区、昌江区、昌南新区及高新区,下同)新建商品住房且在2025年6月30日前缴清契税,属首次购买的,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属改善型的,给予100元/平方米补贴。


大连:将出台公积金“双十条”措施 购新房支持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摘要:2023年,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有10条惠民政策和10条便民措施出台。其中,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10条包括:对多子女家庭租、购住房分别给予提高提取和贷款额度政策支持;优化低保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机制,加大对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的保障力度;合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开展商业贷款转组合贷款业务;实行差异化租房提取标准。此外,开展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开展按月代扣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业务;支持购买新建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延长至50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实行可按年、按月两种提取周期自行选择。


新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实际房价80% 


摘要:新疆住房公积金网站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最低贷款额度不低于1万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月还贷本息不得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的50%至60%,具体区间由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实际房价(不包含单独注明的车库、车位价款,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按144平方米计算房屋总价)的80%。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实际房价(不包含单独注明的车库、车位价款)的20%。首付款金额与贷款金额之和不得超过购建房金额,购买拆迁安置房的,首付款金额与贷款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房屋总价减去补偿金额。


山东日照:鼓励各区县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根据规定给予税费减免 


摘要:山东日照发布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意见。意见指出,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借款职工家庭合计月还款额占夫妻双方月收入的比例,由不超过50%调整为不超过60%。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的家庭,夫妻双方、单方满足贷款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70万元、50万元;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家庭,夫妻双方、单方满足贷款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80万元、60万元。


江苏宿迁:中心城区购商品住房给予购房补贴,契税最高补贴100% 


摘要:江苏省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新政明确给予契税补贴,对个人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缴纳契税总额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分别给予所缴纳契税总额80%、100%的补贴。同时,给予购房补贴。对个人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144㎡(含)以下的给予购房款(住宅部分)1.5%的补贴;单套建筑面积144㎡以上的给予购房款(住宅部分)1%的补贴。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双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70万元,生育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再提高10万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均执行20%,贷款最高年限均为30年。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地限制。


河南漯河:高层次人才公积金最高可贷80万元,实行“一人购房全家帮” 


摘要:河南省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明确,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夫妻双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一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35万元;对符合“百优计划”“双千计划”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人才资格认定后3年内购买家庭首套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类别提高到80万元、60万元。实行“一人购房全家帮”,自2022年8月12日至2023年8月31日,漯河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可提取账户余额帮助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购房,也可逐月提取公积金用于帮助其直属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偿还公积金贷款。


苏州2023年积分落户标准降至400分,为历年最低 


摘要: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管理办法》《苏州市区积分落户管理办法》。直系亲属、苏州本市大中专院校毕业学生、经过公安机关批准的侨胞、原籍本市回归人口等,可以直接落户。积分落户方面,此次公布达标分400分,创下历年苏州积分落户的最低分。


湖北:楼市保稳促转型,打造10条高品质商圈商街 


摘要:湖北省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2023年全省“稳预期、扩内需、促消费”工作方案》。方案提出湖北省将持续实施对欧招商“跃增”行动,力争100个外资新项目落地,全年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0%以上。楼市保稳促转型行动方面,力争为新市民、青年人等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0万套(间)。


兰州将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000套,公共租赁住房500套


摘要:2023年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中提到,兰州市今年将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000套、公共租赁住房500套,积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金融



重庆银保监局:鼓励金融机构以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存量信贷资源


摘要:重庆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商务委联合印发《金融支持消费恢复助力扩大内需若干措施》。措施提出,着力激发城乡居民消费潜力,主动对接,强化服务,加大投放。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创新推出新市民专属金融产品,满足新市民消费信贷和保险保障需求。鼓励金融机构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存量信贷资源,落实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差异化容忍度等政策,支持普惠小微贷款稳步增长。


常州: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自2月25日起由4.1%降至3.8%


摘要:常州市阶段性降低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下调至减50个基点,即首套房贷利率下限降至3.8%。


央行、银保监会:拟支持发放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


摘要: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新规明确,加强住房租赁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支持商业银行向各类主体新建、改建长期租赁住房发放开发建设贷款,期限一般3年,最长不超过5年。鼓励商业银行向符合条件的主体发放租赁住房团体购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支持向自有产权的住房租赁企业发放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允许经营性贷款置换开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对向非自有产权的住房租赁企业发放的经营性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规划



重庆发改委:2025年基本实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区域市场一体化


摘要:川渝两省市联合印发《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市场一体化建设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区域市场一体化基本实现,为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坚强支撑。



土地



青岛发布今年第一批拟出让住宅用地清单:共14宗46.7公顷


摘要:青岛市公布市辖区2023年第一批次拟出让住宅用地详细清单,共计14宗住宅地块,宗地面积共46.7公顷。按照公示信息,第一批次拟出让住宅用地的供应状态均显示“未供应”,拟出让的时间段为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5月20日。详细清单内的地块,在公开的拟出让时间段内可以一次或多次发布出让公告。


长春今年计划供地2456公顷,其中商品住宅用地187公顷


摘要:2023年长春市区(含九台区、双阳区)拟供应土地包括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公服用地以及交通运输用地五大类,总面积2456公顷。根据供应计划表,长春拟供应住宅用地288公顷,占比12%,其中商品住宅187公顷,棚改住宅97公顷,租赁住房4公顷;商服用地223公顷,占比9%;工矿仓储用地934公顷,占比38%;公服用地276公顷,占比11%;交通设施用地735公顷,占比30%。此外,根据长春市区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288公顷住宅用地中,商品住宅187公顷,棚改住宅97公顷,租赁住房4公顷。187公顷商品住宅包含44幅地块,供地时间分为3月、5月、6月、8月、9月、12月。棚户区改造用地和租赁住房用地占比35%。


合肥发布今年首批宅地出让清单:42宗地块总面积241万平方米


摘要:安徽省合肥市发布市辖区2023年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拟出让详细清单(第一批)。合肥第一批拟出让详细清单共包含42宗地块,占地面积3615亩(241.024万平方米),涉及包河区12宗、蜀山区10宗、瑶海区7宗、庐阳区5宗、高新区3宗、经开区1宗、新站区4宗;最晚拟供应时间为5月23日。详细清单内的地块,在公开的拟出让时间段内可以一次或多次发布出让公告。



 其他



深圳发改委: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数据产权登记监管数据的归集和共享


摘要:深圳发改委公开征求《深圳市数据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办法》提到,登记机构应当运用区块链等相关技术,对登记信息进行上链保存,并妥善保存登记的原始凭证及有关文件和资料。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十年。《办法》还提到,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登记监管数据的归集和共享,推行非现场监管、信用监管、风险预警等新型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水平。


郑州:力争6月底前不动产办证类问题楼盘实现清零


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郑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其中提到,继续实行“统借统还、政府回购、项目并购、破产重组”及地产纾困基金“4+1”模式,用足用好国家和省级金融支持政策,积极协调提高各项纾困资金拨付效率,加快项目可持续建设,尽快实现有效投资。开展企业瘦身自救“保交楼”专项行动和商品房促销活动,抓好交付项目交房工作,加快实现保交楼项目“交房即发证”。力争6月底前不动产办证类问题楼盘实现清零,终结性化解率达到100%,年底前涉及7万套住房、2100万平方米的60个国家专项借款保交楼项目交付使用,停工烂尾类问题楼盘交办案件终结性化解大头落地。


广州市委财经委员会:加快推进城更项目 强化资金、土地保障


摘要:十二届广州市委财经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会议强调,下一步,广州市要加快推进城市更新项目,强化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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