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农民工可参加居委会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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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25 20:19

  海都闽南网讯在厦门有合法固定住所、居住满一年以上、符合选民资格条件的农民工,有权参加社区的居委会选举。近日,厦门市民政局新出台《关于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的意见》(下简称《意见》),将构建以社区为载体的农民工服务管理平台,探索农民工参与社区选举的新途径。

建农民工服务管理平台

  《意见》指出,厦门将构建以社区为载体的农民工服务管理平台。以农民工需求为导向,厦门将整合社区的人口、就业、社保等社会管理职能和服务资源,完善以社区服务站为主体的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将农民工服务管理纳入其中,并健全覆盖农民工的社区服务和管理体系。将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劳动就业、公共卫生、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安置帮教等社区服务项目纳入厦门市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并逐步向农民工覆盖。有条件的“村改居”(村委会改为居委会或社区委员会)社区要设立“农民工服务咨询台”,为他们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在农民工社区就业服务工作方面,厦门将依托社区公共就业服务窗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针对农民工的就业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发布、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创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等工作。鼓励社区兴办商业性便民利民服务网点,吸引农民工就近就便在社区灵活就业。鼓励支持驻社区企事业单位吸纳农民工就业,扩大农民工就业渠道。

农民工可参选居委会

  《意见》规定,农民工可参加居住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但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社区选举委员会同意。厦门还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担任居民委员会成员、居民小组长、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成员、楼栋长和居民代表。

  另外,凡拟订社区发展规划、兴办社区公益事业、制定社区公约和居民自治章程等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都应听取农民工或农民工代表的意见。在农民工聚居区,召开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也应有一定数量的农民工或农民工代表参加。

  此外,厦门社区文体活动设施也将向农民工开放。(本网记者郑友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