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讲文明树新风专题 宝鸡跻身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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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6 17:41

近日,我市被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联合授予“第三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称号。

    自 2008年被水利部确定为第三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以来,我市先后出台了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水资源费征收等 30个规范性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节约用水制度体系;给 50多个重点取水户安装了实时监控系统,对全市用水户下达用水计划;在全市推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近三年来先后对宝鸡卷烟厂异地搬迁等60多个重大项目建设进行了节水论证审查;划定农村安全饮水水源地保护区域,在城市自来水管网覆盖区关停自备水源井 260多眼,在河流两岸和水库周边营造保护林带 1.5万亩,全市重点水系绿化率达到 90%以上;全面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禁工业污水超标排放,渭河、千河等 5条主要河流的水质均达到相应的功能区标准……通过这一系列工作,我市较好地完成了试点建设目标和任务,有力地推进了水资源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全面节约和有效保护, 2013年以高分通过水利部组织的专家验收。
  
    据了解,“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进行一次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