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多所 “优师计划” 院校2023年招生计划及专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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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0 12:55

陕西多所 “优师计划” 院校2023年招生计划及专业公布

2023-06-21 18:31

发布于: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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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延安大学2023年“优师计划”暂未公布招生信息!

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国家优师专项招生简章

陕西师范大学面向中西部省份实施国家优师专项,为实施区域定向培养志存高远、乐教适教的优秀教师和未来教育家。

一、招生范围、专业及计划

1. 招生范围:2023年面向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2个省(市、区)招收本科定向就业师范生。

2. 招生专业: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地理科学。

3. 招生计划:2023年国家优师专项计划招生650人。根据各省(市、区)定向就业县数量、师资队伍需求等,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二、报考条件

1. 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

3. 接受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相关条款。

4. 考生身体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参考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相关规定。

三、录取规则

1. 国家优师专项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考生须认真阅读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志愿填报要求,符合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条件。

2. 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应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依据学校招生章程安排专业。

对于实行本科批次合并及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相应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各省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3. 按教育部规定,国家优师专项须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且单列志愿,如遇到个别省份把国家优师专项和本科提前批其他类型(例如公费师范、国家专项、高校专项等)进行混合填报志愿的情况,则我校国家优师专项专业只录取有志愿的考生,不作为调剂专业。

4.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

5. 对于按顺序志愿投档录取的省份,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四、相关政策

1. 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2. 对在规定修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3. 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录取后,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区。

4. 考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交已签字确认的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否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5. 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不得转为非优师专项学生,在大一下学期可按程序在优师专项招生专业内申请转专业,具体以学校当年专业分流政策为准。

6. 国家优师专项毕业生须履行所签订协议书的义务,本科毕业后经双向选择,由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至生源省份定向县县域中小学任教,入编入岗,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归口管理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可在该定向县县域学校间流动。

7. 毕业后未按规定履约的,按照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监督机制

国家优师专项招生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邮箱:jiwsh@snnu.edu.cn

六、联系方式

E-mail:jwzb@snn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

陕西理工大学

2023年,我校继续实施“优师计划”,采取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方式,为我省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校定向培养一批优秀教师。

报考优师专项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学校、定向就业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市级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取消优师专项录取资格。优师专项师范生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县域(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任教,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优师专项毕业生须全部按协议定向任教,原则上不得违约,对毕业后拒不按规定履约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记录将归入个人人事档案,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咸阳师范学院

2023年“地方优师专项”计划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2023年“地方优师专项”招生简章

招生地区、专业及计划

1. 招生地区:2023年面向陕西省的宝鸡、咸阳、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8个地市招收本科定向就业师范生。具体见表1。

2. 招生专业:学前教育、小学教育、音乐学。

3. 招生计划:2023年“地方优师专项”计划招生95人。其中,学前教育40人、小学教育25人、音乐学30人。

表1

报考条件

1. 报考“地方优师专项”的考生均须参加2023年全国统一高考,且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志愿积极投身农村教育事业。

2. 接受《陕西省2023年“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和本简章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3. 考生身体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参考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相关规定。

录取规则

1. “地方优师专项”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文史、理工本科提前批C段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 对于进档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志愿,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投档成绩结合体检结论等情况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在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普通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综合、外语。艺术类考生在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比较文化课成绩的语文、数学、综合、外语。

3. 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可通过公开征集志愿等措施,完成招生任务。

相关政策

1. “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我校和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市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订培养协议。对拒签协议或未按时报到的录取学生,视为放弃,取消“地方优师专项”录取资格。

2. “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录取后,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区。

3.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培养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4. “地方优师专项”毕业生须履行所签订协议书的义务,本科毕业时,由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岗位,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履约管理的具体工作,会同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核定的教师编制总量内,组织用人学校与优师计划师范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专项招聘,通过双向选择等方式切实为优师计划毕业生落实任教学校和岗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5. “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就业市所属脱贫县(区)中小学幼儿园履约任教6年,不得违约。

6. 优师计划师范生未按规定履约的,按照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记录将归入人事档案,依法依规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7. “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毕业时可参照师范生公费教育相关政策,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

8. 入学后,“地方优师专项”定向培养师范生不得转专业,不得转为非“地方优师专项”学生。

9. 对在规定修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监督机制

“地方优师专项”专项招生全过程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联系方式

长安校区地址:西安市长安区神禾二路101号

网 址:

附 则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若上级主管部门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2023年“地方优师专项”分专业分地区招生计划及专业代码

宝鸡文理学院2023年地方优师专项招生简章

宝鸡文理学院2023年在陕西省50个脱贫县实施“地方优师专项”。该计划坚持“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面向陕西省优秀高中毕业生,择优招收本科定向就业师范生,为我省脱贫县定向培养志存高远、乐教适教的基础教育高素质师资和未来教育家。

一、招生、就业范围及计划

面向全省优秀高中毕业生招生,毕业后在定向县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履约任教6年。

二、报考条件

1. 符合并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

3. 接受《陕西省2023年“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相关规定(以下简称:《协议书》);

4.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考生身体条件同时满足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相关规定。

三、录取原则

1.“地方优师专项 ”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文史、理工本科提前批C段录取。考生须认真阅读陕西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志愿填报要求。

2.考生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陕西省第二批本科相应分数线。同批次生源不足时,可通过公开征集志愿等措施,完成招生计划。

3.对于进档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我校以考生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投档成绩结合体检结论等情况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再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4.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0分。

5.考生被录取后,学校发放通知书、协议书。考生须在《协议书》签字(考生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入学时凭通知书、协议书报到。若不签订协议书或未按时报到,均视为放弃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资格。

6.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甚至取消入学资格。

7.“地方优师专项”招收的定向就业师范生录取后,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

8.入学后,“地方优师专项”定向就业师范生不得转为其他专业学习。

四、在校期间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学习期间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补助费用,同时在修读年限内,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

“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可参照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

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对在规定修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宝鸡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宝鸡文理学院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六、就业服务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就业师范毕业生须履行《协议书》约定的义务,由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经双向选择或安排至定向县域中小学任教,入编入岗,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得自行在学校间流动,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任教学校、拟接收任教学校、归口管理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可在定向县域学校间流动。

毕业后未按规定履约的,按照《协议书》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记录将归入个人人事档案,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七、附则

1.“地方优师专项”的招生录取及后续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陕西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

2.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未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3.本简章由宝鸡文理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

电子邮箱:bjwlxyzb@126.com

宝鸡文理学院2023年在陕招生代码、招生计划及2021-2022年优师专项在陕招生录取情况

渭南师范学院2023年“地方优师专项”招生简章

招生地区、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1. 招生地区:我校2023年面向陕西省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9个地市招收本科定向就业师范生。

2. 招生专业:历史学、生物科学、美术学。

3. 招生计划:我校2023年“地方优师专项”计划招生95人。其中,历史学35人、生物科学30人、美术学30人。

报考条件

1.符合并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

3.接受《陕西省2023年“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相关规定(以下简称:《协议书》);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考生身体条件同时满足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相关规定。

录取原则

1.“地方优师专项”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考生须认真阅读陕西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志愿填报要求。

2.考生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依据学校招生章程安排专业。

3.考生被录取后,由培养高校发放通知书、协议书。考生须在《协议书》签字,入学时凭通知书、协议书报到。若不签订协议书或未按时报到,均视为放弃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资格。

相关政策

1.“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学习期间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补助费用,同时在修读年限内,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地方优师专项” 师范生可参照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

2.“地方优师专项”师范毕业生须履行《协议书》约定,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定向县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或安排至中小学任教,入编入岗,任教服务不得少于6年。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得自行在学校间流动,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任教学校、拟接收任教学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在定向县学校间流动。

3.除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从教等特殊情况外,“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不允许违约,毕业后未按规定履约的,按照《协议书》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记录将归入个人人事档案,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报考指南

联系方式

招生办咨询电话:

人文学院历史学专业咨询电话:

环境与生命科学学院生物科学专业咨询电话:

美术学院美术学专业咨询电话:

招生信息网:https://zsb.wnu.edu.cn/

学校地址:

朝阳校区: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中段

富平校区: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怀德大道西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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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陕考网 优师计划

|编辑:皮皮

|来源:高校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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