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 通知公告 2022年济南市历城区社区工作者招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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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25 16:02

为进一步优化社区专职工作力量,提升社区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根据《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社区工作者招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考287人,分为社区专职工作者和社区“两委”专职成员2大类,设置4种岗位。其中,社区专职工作者设置2种岗位,分别为:1.社区专职工作者应届毕业生定向A岗(以下简称A岗):计划招考144人,面向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考;2.社区专职工作者普通B岗(以下简称B岗):计划招考64人,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两委”专职成员设置2种岗位,分别为:1.社区“两委”专职成员中共党员定向C岗(以下简称C岗):计划招考30人,面向中共党员定向招考;2.社区“两委”专职成员普通D岗(以下简称D岗):计划招考49人,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招考岗位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济南市历城区社区工作者招考计划汇总表》(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

(二)志愿从事社区工作,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和奉献精神,热爱社区事务和公益事业,热心为社区党员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工作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内在和外在条件,形象气质佳。夏季衣物无遮盖处无纹身(包括但不限于面部、脖颈、双肘及双膝以下部位)。

(四)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2月4日以后出生)。

(五)学历要求:

①报考A岗的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②报考B岗、C岗、D岗三个岗位的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六)户籍要求:

①报考A岗的人员,不限定户籍;

②报考B岗、C岗、D岗三个岗位的人员,须具有济南市历城区所辖14个街道常驻户籍(不含高新管委会、南部山区管委会所辖人员,以户口簿为准)。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放宽至济南市户籍。

(七)报考A岗的人员,须为2022年度国家统一招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C岗的人员,须为中共正式党员。

(八)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

(九)不得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报考条件报考;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均在网上进行。通过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及报名平台发布公告。

特别提醒:有关招考信息,请随时关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多区联考,建议不要重复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5日09:00—12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12月5日09:00—12月8日12:00

缴费时间:2022年12月5日12:00—12月8日16:00

报名平台网址:

(二)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户籍证明材料、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以及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扫描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考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考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资格初审。招考承办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考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招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四)初审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报名信息不能再变动。尚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人员,可在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前修改报名信息。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40元/人。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缴费后不予退费。

(六)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具体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通过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报名缴费平台公布。

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未达到1:2开考比例的招考岗位,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计划,核减的招考计划可在社区专职工作者和社区“两委”专职成员2大类内部进行调整。招考计划核减调整情况,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缴费平台公布。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基础知识、社工专业基础知识等。

3.笔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试人员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要求的其他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二)面试

1.确定初步面试人选。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分别按岗位招考计划1:2比例依次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面试范围。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缴费平台公布。

2.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人选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现场资格审查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审查材料等事宜,请关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缴费平台通知。

3.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凡发现与公告要求不符者、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报考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人选在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人,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沟通表达等方面的素质能力。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本考场面试成绩。本次面试为同一岗位多个考场进行面试,为最大程度实现公平竞争,面试成绩采用“修正系数”办法,计算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最终面试成绩=本考场面试成绩×修正系数(同类岗位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考场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

6.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三)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最终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最终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各岗位分别根据本岗位所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

2.考生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最终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在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其他作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能进行1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报考人员体检合格后,根据报考志愿和调剂选岗情况,派遣至相关街道办事处,考察工作由用人街道负责组织实施,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征信、工作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生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因放弃体检、岗位调剂、考察资格和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的人员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七、管理和待遇

(一)定岗。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由街道定岗至辖区各社区。定岗社区后,各街道按比例从新招录人员中选配部分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作为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辅助人员,充实疫情防控力量,对拒不服从选配岗位的,视为自动弃权,不予签订劳动合同。除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辅助人员外,其他社区工作者到所定岗社区工作。

(二)签订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确定难以胜任工作的,不予录用。在合同期限内,由用人单位每年进行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人员待遇

本次招录的人员执行社区工作者相关岗位薪酬标准,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社区专职工作者试用期间薪酬按拟定岗位等级的基本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岗位等级确定薪酬。社区“两委”专职成员经选举或任命程序进入社区“两委”任职,从当选(任命)次月起按岗位等级对应的标准发放薪酬。

(四)成绩有效期。本次招考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1年内,社区工作者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从本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本次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济南市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密切关注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认真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具体要求详见后期通知及《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请居住地在济南市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环节前不要离开济南市。尚在外地的人员应主动了解济南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提前抵达济南市,以免耽误招考相关环节。受疫情影响必要时将对招考工作时间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纪律和监督

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资格。

监督电话:区委组织部0531-88115129、区民政局0531-88115209(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十、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考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考由山东国科智兴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全程办理。

咨询电话:0531—83159317、0531-83159298(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历城区委组织部 

历城区民政局  

2022年12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