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2024年度专项招聘社区干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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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29 01:13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治理的需要,进一步提升青山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武办发〔2020〕2号),开展青山区社区干事专项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以社区为单位设置招聘岗位,具体招聘数量如下:

1.新沟桥街道:蒋家墩社区1人、光明社区1人、科苑社区1人;

2.冶金街道:科技苑社区2人、欣城社区1人;

3.钢花村街道:114社区1人、116社区1人、南苑社区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热爱社区事业,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5.具备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熟悉常见计算机办公软件的操作使用;

6.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

(二)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在报考社区或报考街道常住(同等条件下,常住在报考社区的优先聘用);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原则上应在45周岁(1979年3月1日后出生)以下,如有特别优秀的,经街道推荐,并报招聘专委会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

4.2023年以来在青山区内街道、社区参加志愿服务或公益活动5次及以上;

5.不存在历年青山区的社区干事招聘中已公示拟录用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报到、试用期内无正当理由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形;

6.非本区在职社区工作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在校大学生;

5.在办理入职手续前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或者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专项招聘工作由青山区委组织部会同青山区民政局统一组织。

(一)发布招聘公告与报名

2024年3月8日起在青山区人民政府信息网()上发布专项招聘公告。

1.报名。符合招聘条件方可报名。考生应按照公告要求,填写报名表,准备相关佐证材料,于2024年3月9日至2024年3月11日(每天上午8:30-下午17:30)到报考街道进行现场报名。

新沟桥街道报名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冶金一街8号新沟桥街道办事处一楼;

冶金街道报名地址:武汉市青山区荆州街6号冶金街道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一楼报名处;

钢花村街道报名地址:武汉市青山区辽宁街与建设二路交叉口钢花村街道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青山区2024年度专项招聘社区干事报名表(见附件1)1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录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及打印);

(5)常住证明材料,如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本人户籍证明、本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在报考社区或街道已租住1年以上且正在租住的租房合同等(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6)青山区2024年度专项招聘社区干事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7)特别优秀的、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上的考生,需出具报考街道加盖印章的书面推荐材料。

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及要求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需考生本人亲自到场,委托他人或电话报名,一律不予受理;现场报名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考生需认真填写个人资料,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信息不全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未按要求提交个人信息的,将不能通过审核。

2.审核和发放准考证。对考生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将发放准考证,考生本人需持身份证原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登记照1张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二)基础知识测试及适岗性沟通

1.基础知识测试。由客观题和主观题构成,测试时间90分钟,对考生的基础理论知识、政策常识、逻辑思维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进行测试。基础知识测试按照百分制赋分,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可以进入适岗性沟通环节,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2.适岗性沟通。重点考察考生对社区工作的职业认识和认同,按照百分制赋分,成绩不低于70分的,可进入面试环节,低于7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通过适岗性沟通的考生,将当场告知面试环节有关事宜。

(三)面试

面试环节分为结构化面试和社区调研答辩2个部分。考生进入考场,在结构化面试答题完毕后,立即进行社区调研答辩。

1.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2.社区调研答辩。重点考察考生的群众工作能力和调研分析能力。考生围绕课题内容开展调研,面试现场就调研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对策建议进行答辩,接受提问并当场作答。

按结构化面试成绩50%、社区调研答辩成绩50%计算面试综合成绩,面试综合成绩入围政审环节最低分数线为60分。分岗位按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面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结构化面试成绩排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政审环节考生名单。对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少于或等于应招聘人数的岗位,考生综合面试成绩需达到本场考试平均分以上方可入围政审环节。

(四)政审和体检

1.政审。区民政局会同公安、司法等部门查核政审对象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街道社区查核政审对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情况是否属实。政审对象若为党员,还将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因政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按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按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先进行政审,后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青山区人民政府信息网()、在招聘街道办事处张贴公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六)试用及管理

1.公示期满后,街道应及时与拟聘用人员签订1年期限的劳动(劳务)合同。合同签订后,进入试用考察阶段,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如有发现不适应岗位需求的情形,依法予以解聘。

2.试用期满后,采用述职测评、实地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法予以解聘。

3.对适龄就业人员,由街道按照《武汉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落实待遇。试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参照新入职社区工作者应发工资的80%发放劳务报酬和年终奖金,不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间按照正式录用后劳务报酬的80%作为试用期报酬待遇。

四、有关说明

1.招聘公告发布以后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和入围下一轮招聘环节考生名单,通过张贴书面公告的形式,在招聘街道办事处公告栏发布。招聘期间考生应及时查看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凡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责任。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劳务)合同无效。

3.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新沟桥街道:027-86861371,027-86864322;

钢花村街道:027-86860670,027-86861636;

冶金街道:027-86865578,027-86862582;

青山区民政局:027-68865273。

5.其他未尽事项由青山区委组织部、青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监督电话:青山区委组织部:027-6886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