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在成都“城乡社区发展治理30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备受关注的《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经成都市委、市政府同意已正式出台。《意见》明确提出,成都将健全促进社区人才发展机制。通过畅通来源渠道、提高薪酬待遇、拓宽发展空间,形成结构合理、来源广泛、素质优良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人才队伍。
具体来说,成都将制定社区工作者人才发展专项规划和管理办法,社区工作者由区(市)县统筹选聘、乡镇(街道)考核评价、社区管理使用。将制定社区工作者员额控制及岗位等级序列办法,按照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标准,建立与岗位等级和评价结果相衔接、动态调整的薪酬体系。
区(市)县财政对纳入员额控制的社区工作者职业薪酬予以全额保障,以社区工作者实际收入为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将制定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到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具体办法,建立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任乡镇(街道)兼职委员制度并给予一定补贴。
将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定向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力度,表现特别优秀、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可实行考核招聘。健全社区工作者全覆盖培训体系,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培训,探索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递进培养和导师制度。
支持成都大学设立社会工作专业。有计划地选派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社区挂职锻炼,制定鼓励“一村一大”扎根社区工作的具体办法。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和奖惩机制,大力表彰先进社区组织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开展社区“最佳书记、最佳社工、最佳义工”评选,调动社区工作者实干创业、改革创新热情。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张药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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