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区(上海原辖区(已撤销))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8-02 08:28

鸦片战争以后,上海被迫开放为通商口岸。英国殖民者首先在1845年划定南起洋泾浜(今延安东路)北至北京路,西至河南路,东至黄浦滩为英租界。1849年,法国殖民者则划定县城以北、英租界以南的区域为法租界。上海县被一分为三,中国政府已无法管辖县城之外的那两块外侨居住区域。1861年,法国侵略者又以帮助清军镇压小刀会起义以及不久的太平军进攻上海有功为名,要挟清政府扩充法租界的面积,由此法租界的东南方延伸到十六铺,于是小东门外的十六铺桥成为租、华两界的分界线,上海出现"南、北市"之称,十六铺以南地方即成为南市,随着商业渐形繁华,其范围一直向南延伸到了高昌庙(今江南造船厂附近)。 清末民初,城内进行了大规模的填浜筑路工程,肇嘉浜等河流被填没后相继建成了肇嘉路(今复兴东路),方浜路(今为方浜中路),守署街(今为尚文路)河南路、小桃园路等路段。上海县城的城墙因阻碍交通,1909年地方官加开尚文门(小西门)、拱辰门(小北门)、福佑门(新东门)等四个新城门,1912年民国成立后,城墙被拆,城壕上面相继筑成法华民国路(今人民路)、中华路。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