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烟台市莱山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50人公告(3)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8-14 01:51

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是否符合岗位条件,以及本人亲属相关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莱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对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办理入职手续后,则不再对本岗位其他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须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录用社区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单位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组织开展试岗能力和民主测评,凡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社区工作者有关要求落实薪酬待遇,并按照规定缴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请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参加现场报名时应佩戴防护口罩,主动提交《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6),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应聘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现场报名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应聘人员应主动报告。结束后,应主动离开,不得聚集。

(二)现场报名前28日以来,应聘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以及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非绿码的,应聘人员须主动向招聘单位报告,并尽快自行就诊排查,招聘单位将根据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正常参加现场报名的条件,如具备参加条件,应聘人员来烟时须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聘人员每日应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

(三)请广大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本次招聘有关通知和公示公告将通过烟台市莱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和莱山党建、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及时关注。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891362

监督电话:0535—6891663

附件:1: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需求表

2:莱山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3:莱山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诚信承诺书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

5:党员证明信

6:报考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中共烟台市莱山区委组织部

烟台市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