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社区大学生志愿者生活补贴增至11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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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8 16:15

  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间,每人每月的生活补贴标准提高至1100元;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的大学生志愿者,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依法选拔到乡镇领导岗位……为进一步增强“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吸引力,我市对“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部分政策进行了调整。

  每月生活补贴上涨300元

  此前,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的志愿者,每人每月有800元的生活补贴。此次政策调整后,我市大学生志愿者在服务期间,每人每月的生活补贴标准将提高至1100元,该标准从2007年9月1日开始执行。另外,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间,各区(市)县为大学生志愿者购买的保险项目由原来的商业保险,调整为社保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根据新出台的优惠政策,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或者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大学生志愿者,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可依法按程序选拔到乡镇(街道)领导岗位。

  36名大学生选入村“两委”

  市人事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从2005年开始实施“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至今,全市共选拔学生3583名赴村社基层服务,实现了全市3438个村和社区都至少有一名大学生的目标。截至目前,大学生在基层担任社区主任助理的有555名,担任村主任助理的有1759名,担任团支部书记或副书记职务的有1233名,此外,还有36名大学生被选入村党支部或村委会领导班子。

  今年,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的要求,结合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公立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工程,我市将“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实施范围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拓展,首批选拔的100名村小老师已于今年8月全部到岗。据悉,我市将扩大计划实施的范围和数量,扩大覆盖面,重点向医疗卫生、农技服务、文化宣传、社会保障、就业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拓展。(记者 李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