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余杭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三批)公告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8-21 17:06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甘于奉献。

3.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技能要求和组织协调能力。

5.具有余杭区户籍;部分岗位根据具体情况放宽户籍限制。户籍以2022年10月24日(含)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24日(含)以后出生);部分岗位根据具体情况放宽年龄限制。

7.社工01、社工02岗位需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通过学信网查实)和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社工03、社工04岗位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报考定向专职网格员岗位的,需在余杭区所辖镇街任专职网格员且目前仍在岗。需提供所在镇街综合信息指挥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从事余杭区专职网格员工作证明》(附件2)。

9.报考定向退役军人岗位的,需提供持有退伍(役)证或相关证明。

10.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不能报考;余杭区在职社区工作者和两新党务工作者不得报考。

(二)具体岗位条件

年龄、学历、户籍、专业等具体报考条件以《2022年余杭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明确的为准。

有关年龄、户籍、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荣誉证书、余杭居住证等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0月24日(含)。

三、加分细则

根据《关于深化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18〕32号)文件精神,对户籍、职称等进行笔试加分。如有两个及以上加分项,可累计加分,笔试加分最高不超过7分。

1.户籍加分:考生户籍(不含集体户口)所在镇街与报考镇街一致的,笔试成绩加2分。

2.职称加分:持社会工作师(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持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职业资格的人员,笔试成绩加3分。

四、招聘原则和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及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全区统一组织,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笔试按不低于1∶3比例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

1.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2年10月27日9时—10月30日16时。

网址::8003(余杭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报考系统) 

登录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然后选择岗位,开始报名。逾期不再受理。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则取消报考资格。

(1)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的,报考无效;工作人员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2)报考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需上传个人免冠照片。

(3)本阶段内报考人员可更改个人报考信息,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4)加分申报。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本阶段内登录报名系统,上传相关印证材料。具有所报考镇街户籍(不含集体户口)的,需上传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合成一页上传);具有其他加分证明的,需上传社工证原件扫描件(照片)。

(5)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的需要,报考人员务必于报名时申领浙江(杭州)“健康码”,并按要求做好每日自身体温监测和健康证明资料填报。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10月31日9时— 11月2日16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2年11月2日17时—11月4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初审。

因招聘岗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另行通知有关人员改报。审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5日12时。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由考生自负责任。

时间:根据全区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与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笔试时间、地点和成绩查询等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及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的相关健康证明参加笔试。

2.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通过的,确定为入围面试对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持《2022年余杭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三批)报名表》(系统下载并签名)、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退伍(役)证》、专职网格员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入围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未达到入围面试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

3.面试

由全区统一组织开展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4.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依次按学历高、学位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持证人员的排名在前。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对象。

(三)体检

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区级及以上医院进行,按照杭州市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参照杭州市现行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及社区干部任职相关要求执行。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录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录用对象。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报区城乡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发文录用,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者,取消录用资格,不再实行递补。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一)录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各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每年年度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因工作需要,新录用人员五年内需考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二)试用期三个月。劳动合同期内享受专职社区工作者有关工资福利待遇。录用后,原则上3年不做跨区调整。

(三)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或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各类人事考试。

(四)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要求(具体要求见余杭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考系统)。

(五)区民政局未举办或委托任何单位开展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考试辅导培训,所有辅导培训均系社会有关单位自发行为,均与区民政局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六)本公告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余杭街道:0571-88661759

闲林街道:0571-88681164

仓前街道:0571-88611022

中泰街道:0571-88637165

五常街道:0571-88739057

良渚街道:0571-88777003

仁和街道:0571-86370607

瓶窑镇:0571-88533763

区民政局:0571-8872913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1575770066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附件:1.2022年余杭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三批)招聘岗位一览表

2.从事余杭区专职网格员工作证明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组织部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政法委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余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