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一中招生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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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31 21:50

宝鸡市第一中学2023年招生办法

根据《宝鸡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宝市教发〔2023〕166号)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宝鸡市第一中学西关校区、高新校区实际,制定如下招生办法:

一、报名条件

具有我市主城区(金台区、渭滨区、高新区、陈仓区、凤翔区)户籍或学籍、有选择宝鸡市第一中学就读意愿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从今年起,不再从主城区以外其他县招生。

二、招生计划

统筹各区小学毕业生人数、初中学位供给及学生住宿条件等,突出优先满足属地学位需求,为每个区定向分配招生计划。

(一)西关校区700人。其中:金台区240人,渭滨区160人,高新区120人,陈仓区100人,凤翔区80人。

(二)高新校区300人。其中:金台区50人,渭滨区60人,高新区120人,陈仓区40人,凤翔区30人。

三、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公告)登录“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平台”,按照相关提示提交报名信息并确认。

报名时,学生(家长)选择学籍所在区(主城区外返回学生选择户籍所在区),根据就读意愿选报西关校区或高新校区,但不得同时选报。逾期不补报。

四、新生录取

(一)若各校区分区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则直接录取。

(二)若各校区分区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将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分区、分校区),届时邀请市纪委监委、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及媒体记者现场监督,派位结果当场公布。

五、报到注册

宝鸡市第一中学根据市教育局派位录取名单组织学生报到注册。学生(家长)报到时持户口簿、素质教育报告单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宝鸡市第一中学西关校区仅能满足陈仓区、凤翔区学生住宿,高新校区不提供学生住宿,家长应理性选择报名。

(二)参与宝鸡市第一中学报名学生不再保留原学区公办学位,若未被录取由学籍或户籍所在地教体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