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大葱、羊肉等11批次食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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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08 12: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近期对保健食品、饼干等21大类食品954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保健食品、餐饮食品等6大类食品11批次样品不合格。

  本次共对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和饮料共21大类食品954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保健食品、餐饮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饮料6大类食品11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等问题。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青岛十八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平度南村鸿坤城市广场店销售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肥城市超华蔬菜店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张店鲁中蔬菜批发市场宋海艳蔬菜经营部销售的普通白菜(小油菜),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临沂铭之泽食品配送有限公司销售的羊肉,金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泰安市泰山区佳合大福源生活超市店销售的猪肉,替米考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东营区鲜辣椒家常菜馆使用的来自东营市合晟消毒服务有限公司的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金乡县金乡街道好清泉纯净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为泰安簸箕山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泉水(生产日期/批号:2023/8/13,规格型号:18.9L/桶),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烟台龙湖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加工的海蜇皮,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淘宝日照小渔店铺(经营者为日照市岚山区岚杰水产商行)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为安丘一六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盐水萝卜(寿司专用)(生产日期/批号:2023/8/5,规格型号:200克/袋),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泰安市岱岳区道朗镇新悦百货超市销售的鸡蛋卷蛋糕(生产日期/批号:2023/8/21,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潍坊维康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四平店销售的标称为安徽宝芝林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Vesky®多种矿物质片(甜橙味)(生产日期/批号:20230221,规格型号:1.0g/片),崩解时限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安徽宝芝林药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阚金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