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0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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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0 06:16

为适应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工作形势发展需要,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三)战斗员。男性,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1994年2月20日至2006年2月20日),退出现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2周岁。

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以下资格者优先录用:

1.退役士兵或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

2.地方职业学校消防专业毕业生;

3.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消防资质证书。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与公示和聘用与管理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方式:

(1)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士兵退役证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提交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6张。

(2)自行下载填写或现场填写《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信息表》。具体表格见附件。

(3)资料初审合格后,应聘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体能测试和面试,逾期未参加视为放弃。

(二)报名地址及报名时间

报名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财富广场A座1303室,报名时间:8:30-17:00。咨询电话:0562-2607806,17356285430(工作时间)。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包括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总分为100分(其中1000米40分、俯卧撑30分、立定跳远30分),体能测试分数占总成绩60%。

(四)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占总成绩40%。

(五)体检

根据体能测试、面试合成总成绩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程序。政府专职消防员考生出现分数相同时,按1000米跑成绩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在体能测试入围人员中按报考岗位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论公告次日起2天内本人可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有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及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与公示

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背景、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政治背景审核时,由本人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在“铜陵消防”微信公众号公示拟录用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与管理

1.合同签订。

政府专职消防员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两年一签),试用期为1个月并由用人单位组织岗前培训;聘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可以续签合同,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2.工资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员根据不同学历、不同退役兵种、不同服役年限评定为相应等级,对应工资档次,逐级增长;按照实际担任职务、岗位及年度考核等情况,发放相应工资具体如下:

(1)战斗员月薪6000-6500元(含个人应缴“六险一金”),根据年终个人绩效考核情况,发放平均每人10000元的奖励性工资;

(2)战斗员交通补助每月发放200-500元;担任副班长、班长、站长助理、政治指导员、站长等管理职务每月发放260-1000元职务津贴;

(3)战斗员年度绩效工资增量按年度考核情况发放;

(4)战斗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

(5)战斗员服装由用人单位统一发放,一日三餐按所在单位伙食标准供应;

(6)战斗员实行24小时执勤状态,每月调休不少于8天;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3.日常管理。

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全日驻勤工作制,参与消防救援队伍日常工作、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实行轮休或集中休假。

(1)轮休假: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平时实行轮休制,每工作5天可休息2天,可每周轮休也可累积轮休。

(2)年休假: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一次年休假,假期20天。每晋升高一等级增加5天年休假,假期最长不超过30天。

(3)婚假、产(护理)假、丧假、事假等假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假期按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