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曹妃甸区基层党的建设和基层治理需求,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38名,其中,垦丰街道18名、通海路街道(新城)20名。岗位条件详见《2023年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曹妃甸区户籍(或已婚报名人员配偶为曹妃甸区户籍)。户籍以报名首日2023年8月9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9日以后出生)。
(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学历且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身体健康,忠于职守。
(五)政治思想品质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纹身,政审合格。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行政拘留以上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有关机构正在立案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4.现役军人、2024年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
5.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已纳入曹妃甸区员额制管理的社区工作者;
8.具有其它不适合从事本岗位工作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采取报名,考试,政审、体检和档案审核,公示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网上报名服务平台: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9日09:00至2023年8月15日17:00。
3.交费时间:2023年8月9日09:00至2023年8月16日17:00。
4.网上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注册并登录,认真阅读本公告,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进行报名,规范填写本人信息并提交审核。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根据审核意见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不能再修改,系统将进入交费程序。请报名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通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4)请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面试等重要时间信息,并及时关注相关要求。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5)网上交费。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进行交费,网上报名交费确认后费用不予退还)。报名交费通过网络支付扫码进行,交费即完成报名。未按时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6)报名交费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8月19日9:00起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8月24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具有初级、中级、高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分别加3分、5分、10分。
(3)笔试成绩、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请于笔试结束后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查询。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1.5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8月29日上午8:30-12:00。
(3)资格复审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一楼大厅(唐山市曹妃甸区唐海镇裕华街19号)。
(4)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需从学信网自行打印,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学历人员须提供专科和本科及以上学历两个电子注册备案表)、所在党支部或党组织材料保管部门出具的正式党员证明(报考05岗位考生提供);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另需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非曹妃甸户籍的已婚报名人员另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和结婚证。所有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合格的进入下一步面试程序,同时领取面试通知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各种证件要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资格。
3.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9月2日,面试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成绩确定。笔试成绩(含加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确定初选人员。根据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比例内末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按下列顺序确定,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退伍军人;普通类高等学校学历高者;面试成绩高者;年龄较大者。
(四)政审、体检和档案审核。对初选人员组织政审、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初选人员须具有完整的档案,对政审、体检不合格以及调档后发现档案记载有严重违法违纪记录、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档案资料不齐全影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体检、政审、档案审核结束后,按公告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曹妃甸就业网公示,公示期为五天。
五、待遇
经公示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5年内不得跨街道流动。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现在岗曹妃甸区社区工作者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六、加强领导
为了加强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招聘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15-8727705
特别提示: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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