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邹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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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7 14:26

共招聘社区工作者60人,其中,面向全市16个镇(街道)现有编外在职工作人员定向招录20人(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前须经所在镇党委和街道党工委同意推荐);面向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毕业三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定向招录20人(包括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面向社会招录20人。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身份类别选择报名,招录计划详见《2023年邹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1日以后、2005年11月21日以前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8.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3年11月21日前取得,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3年11月21日;

9.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学历学位认证的。

邹平户籍及邹平以外地区户籍均可报名。本次选聘岗位需求表中的“面向高校毕业生”是指面向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或毕业后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部门(毕业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11月21日前)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应聘“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二)不能应聘情况

邹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总量控制备案制管理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正在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网上报名、初审和缴费,笔试,资格审查和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初审和缴费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邹平人才网()。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1日09:00-11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1月21日11:00-11月24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邹平人才网(),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2023年11月23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身份类别、学历学位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用人部门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聘各环节信息均在邹平人才网()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2.网上初审:2023年11月21日11:00-11月24日12:00。

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公布的咨询电话将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3.网上缴费:2023年11月21日11:00-11月24日16:00。

通过网上初审后,笔试人员需缴纳笔试费用4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请考生及时打印《2023年邹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2023年邹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使用。

每日报名情况在“邹平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

若最终报名人员达不到1:3比例时,市民政局将会同市委组织部调整招聘计划确定录用人员。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有关事宜统一在邹平人才网()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仅限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考一科,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社会工作专业知识40分。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在核定笔试成绩基础上分别加3分、5分、8分。加分须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在邹平人才网()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报证明材料进行认定的,视为放弃加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招聘人数和考试情况合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每个岗位按照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面试有关事宜统一在邹平人才网()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为准。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审查相关事项见网站(邹平人才网ww.zprc.com)公告。报名注意事项和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四)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必须凭《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规定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等在《面试准考证》中注明。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持有证件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邹平人才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先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体检时先按1:1比例进行。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的残疾人应聘,不得以身体残疾为理由拒绝聘用。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若按1:1.5确定的考察体检人员已全部递补,但部分岗位仍有空缺的,可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人员,统一在邹平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本次招聘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自成绩公示结束之日起一年内,社区工作者出现空缺,根据工作需要,可视情况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本次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如部分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已全部递补,但人数仍不足招聘计划的,可按照本次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其他岗位等额调剂。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进行业务培训,招聘人员应服从安排。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统一办理有关工作手续。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服务期不得少于三年,服务期内不予办理报考证明出具等事宜。

四、工资待遇

社区工作者薪酬标准:街道事业编试用期满执行定级工资标准人员平均应发工资×0.9倍×等级对应薪酬系数(详见《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及薪酬系数对照表》)。

社会保险:按照有关规定为社区工作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43-2188591;

监督电话:0543-4286362。

 

 

         邹平市民政局

                              2023年11月16日

 

附件:

附件1:2023年邹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docx


附件2 报考须知.doc


附件3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