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区域党建工作建设,增强“两企三新”专职党务工作者队伍力量,受有关单位委托,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两企三新”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其中男性10人,女性10人。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4、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务实;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和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撤销的;
7、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不宜报考或其他不适合做为招聘对象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应聘人员需将报名所需材料,以压缩文件包形式,投递至招聘专用邮箱(xx202408@qq.com),命名方式:应聘岗位代码+个人姓名。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30日—9月9日,截止时间为9月9日下午16:00。
资格初审及考生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9月10日9:00—16:00;
3、需提供报名材料:
(1)电子报名表(详见附件2)(注:报名表上应含个人近期免冠照片);
(2)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
(4)党员(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4、报名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扫描附件3中的报名缴费二维码完成缴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报名方为有效,收费标准为100元。资格初审情况及缴费时间将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视同于放弃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根据所需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筛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则核减相应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不设合格线。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不设合格线。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有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的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扬州新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组织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招聘要求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后,一年内如有人员流失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可在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根据实际需求确定招录人员分配方案。由扬州新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各园区(乡镇、街道)工作,聘用后工资待遇参照所在园区(乡镇、街道)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试用期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监督与纪律
应聘人员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事宜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电话:0514-82075531。
本简章由扬州新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4-82075531。
附件1:2024年扬州市广陵区公开招聘“两企三新”专职党务工作者岗位条件简介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