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
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
为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做好2021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等规定和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闽农综〔2021〕18号)、《晋江市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村(社区,下同)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对象及范围
(一)审计对象: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及行使社区居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的社区“两委”成员。
(二)审计范围: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村级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二、审计内容和重点
审计内容主要是社区集体财务运行情况,包括社区干部财经法纪执行情况,集体资产、债务及权益的完整性、真实性,任期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及经济责任评价。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主要审计:任期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级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
(二)财经法纪执行情况
主要审计: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2020年4月1日起是否按照《关于推行村级财务资金网络收支结算的通知》(晋农资办管〔2020〕1号)文件执行,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村集体财务资金收支是否按照规定制度执行;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三)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1.集体资产处置。主要审计:村集体企业改制、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是否完成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做到有部署、有行动、有成效,是否存在有经营性资产无经营性收入或有经营性收入无经营性资产问题,是否存在集体资源资产被侵占未收回、租金被长期拖欠等问题,是否存在集体资源资产未登记固定资产,集体资源资产是否登记完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后的集体资源资产登记台账是否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并对集体资源资产卡片进行存档、定期更新。
2.债权、债务管理。主要审计: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是否存在单位借贷款、个人借贷款长期未清理,应付款项、应付工资未兑付及其原因。
3.土地发包、承包。主要审计:“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经济合同条款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应收未收问题,合同到期是否及时续签或重新签订,合同是否及时录入财务管理软件并建立纸质台账管理和存档等。
4.专项资金管理。主要审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征迁补偿款管理、使用情况;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等;是否存在专项应付款长期挂账或大于货币资金。
5.财务公开。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2019年12月起是否按照《关于建立村级财务财务网上公开机制的通知》(晋农资办管〔2019〕2号)文件执行;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6.村集体工程管理。村级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2020年4月23日起,是否按照《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村集体小额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晋政办〔2020〕8号)、《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村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晋政办〔2018〕83号)开展工程建设,是否根据村集体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调研反馈问题开展整改工作,整改是否有成效、有形成机制。
7.其它。本社区五分之一以上居民要求审计的其他热点事项以及市委对社区党组织巡察反馈问题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审计方式、程序
(一)审计方式
1.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本次审计工作委托第三方审计服务机构开展,街道通过比选方式,从2021年村级换届离任审计第三方服务单位名录库(附件3)中选取确定第三方审计服务机构。
2.一般采取实地审计和书面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村级换届离任审计工作,提高审计的精准度。
3.本次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将组织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反复信访的社区进行重点审计。
(二)审计程序
严格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开展工作,做到审前有计划、审中有记录、审后有报告、结果有公开、资料有档案。
1.实施审计3日前要书面通知被审计单位,做好接受审计准备工作。
2.搜集、取得能够证明审计事项的有关资料和实物等。
3.查阅账簿,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作出详细、准确的记录,并注明资料来历。对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和谈话内容做好记录。
4.编制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5.征求被审单位的意见,被审单位应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6.出具审计报告,并向村民公布。
7.建立审计档案。
四、时间安排
根据省、泉州市统一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本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求在2021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此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3月25日前)。主要任务:一是组织准备。街道做好动员、部署工作,成立工作指导机构,组成审计工作小组等工作。二是资料准备。街道财会代理服务中心要及时完成账务处理,了解掌握村集体的各项管理制度,收集有关财务资料。三是成立机构。各社区成立审计工作小组,并明确联络人,于3月25日前报送街道审计工作小组。
(二)实施阶段(3月25日至5月20日)。街道从市农业农村局建立的“村级换届离任审计服务名录库”,择优选取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对各社区开展审计工作。审计结束后,对每个被审单位均要形成审计报告,原则上都要发现问题,提出要求,并送达被审单位;要及时做出审计结论或意见书,及时向全体居民公开,连同具体问题清单报送街道党工委。
(三)总结阶段(5月20日前)。审计工作全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并在5月20日前将审计工作总结、统计表格,形成正式文件和审计底稿一并报送市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络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加强村干部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对当前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长效机制、推进乡村治理、强基促稳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对维护集体经济利益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各社区要及时成立由两委组成的审计工作小组,各社区指定一名业务精通人员配合审计工作及时提供街道审计工作小组和审计机构所需材料。
(二)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审计人员、审计程序、审计实施、审计处理等必须严格按照《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福建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规程》、《晋江市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街道审计工作小组在对村干部进行审计和确定经济责任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既找准问题,又肯定成绩,分清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的界限。在提出处理建议和审计决定时,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既不能放纵违纪违法行为,又不能单纯脱离实际情况找问题,挫伤干部的积极性。
(三)严格遵守审计纪律。审计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实施审计时要做到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一丝不苟;要做到廉洁奉公,不准借机刁难,不准故意泄漏审计事项,不吃请,不受礼;与被审计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要保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各村(社区)要密切配合、全力保障,不得通过任何方式阻扰、干扰或破坏。
(四)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对在审计中查出社区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移送街道纪工委。
附件:青阳街道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小
组成员名单
青阳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23日
附件
青阳街道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曾国灿(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林晓军(党工委副书记)
黄美霞(党工委组织委员)
朱智钰(办事处副主任)
叶世康(办事处副主任〈科技〉)
成 员:苏煌龙(党建办主任、团工委书记、高霞工作点点长)
陈菁莹(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庄景炜(社区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财政所所长、村财代理中心主任)
联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村财代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庄景炜同志兼任。
青阳街道党政办 2021年3月 23日印发
青阳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