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菏泽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菏发〔2016〕19号)等文件和公立医院改革精神,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招聘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2. 国内高校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高级专家岗需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中青年骨干医师岗位需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中级及以上职称;普通研究生岗位需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 身体健康,原则上引进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中青年骨干医师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岗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医师类岗位人员报到时须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并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中级及以上职称、博士除外)。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且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我市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及和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7.其他条件以岗位需求条件为准。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数量、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有关要求详见《第26届全国医药卫生行业人才招聘会(四川大学2023年医药卫生类秋季校园双选会)岗位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四川大学2023年医药卫生类校园双选会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第26届全国医药卫生行业人才招聘会(青岛场、天津场)应聘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参加不同的场次并选择线上或线下报名、现场审核,青岛场于11月4日在青岛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天津场于11月18日天津梅江会展中心举行。
(一)个人报名
参加四川大学2023年医药卫生类校园双选会的应聘人员需于10月27日上午在四川大学华西校区东区田径场进行现场报名、现场审核。
参加第26届全国医药卫生行业人才招聘会的应聘人员根据场次选择线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线上报名需登录中国卫生人才就业网(https://www.weirenjob.com),按照系统要求注册并完整填报个人简历,并上传资格审核所需材料,选择“第26届全国医药卫生行业人才招聘会”专题参会报名。注册完成后选择合适的岗位投递个人简历,每人限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应聘人员线下报名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在招聘会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对线上报名人员,我院将对应聘人员的简历进行资格审核,同时审核结果将通过网站消息的形式反馈给应聘人员。线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及现场报名人员,均需在招聘会现场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国家承认的本硕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规培在培证明等);菏泽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岗位有特殊条件要求的,还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对伪造学历、学位、证书、证明等材料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录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面试等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报考我院。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面谈、交流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岗位匹配度、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方面的情况,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设70分为合格线。
面试在招聘会现场进行(10月27日四川大学华西校区、11月4日青岛、11月18日天津),每场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招聘会现场通知为准。
五、 体检与考察
1.面试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
2.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的形式,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内容,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意见》(鲁组发〔2017〕2号)、《关于加强事业单位入职审核工作的通知》(菏人社〔2021〕1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且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3.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4. 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医院视情研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需要递补的经上级部门审核同意后,从应聘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东省立医院菏泽医院(菏泽市立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编制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材料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 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其他未尽事宜以医院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联系电话:0530-5610699;地址:菏泽市曹州路2888号
监督电话:0530-5316061;地址:菏泽市中华路15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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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26届全国医药卫生行业人才招聘会(四川大学2023年医药卫生类秋季校园双选会)岗位计划
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菏泽市立医院
2023年10月24日
原标题:山东省立医院菏泽医院(菏泽市立医院)第26届全国医药卫生行业人才招聘会(四川大学2023年医药卫生类校园双选会)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