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从11个方面提出稳定和扩大就业政策措施(引题)
市属国企超60%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主题)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任晓萌
青岛日报9月5日讯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日前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等12部门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从加大市场主体稳岗扩岗政策支持、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等11个方面提出稳定和扩大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
《通知》明确提出,加大市场主体稳岗扩岗政策支持,参保企业2022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同时,升级就业惠企政策“一口办”申领平台,为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一揽子兑现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
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实施“创贷+商贷”服务模式,个人、小微企业可分别申请最高50万元、1000万元的贷款。同时,加强基层创业帮扶指导,打造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社区(村)创业空间,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等综合性服务。
开展助企稳岗扩岗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面向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发放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增加信用贷等支持,为市场主体提供续贷支持。
支持国有企业扩大招聘规模,市属国有企业要拿出不低于60%的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拓宽青年群体就业创业渠道,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申领补贴时招用人数和每人1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同时,实施新一轮就业见习万岗募集计划,对吸纳就业见习人员的单位给予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将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群体、“二孩妈妈”群体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健全退出机制。加大各类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力度。
加强就业服务载体建设,深化“15分钟就业服务圈”建设,在街道(镇)、社区(村)建设一批标准化、规范化的“家门口”“楼门口”就业服务站,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群体提供就业指导、岗位推送、技能培训等服务。加强零工市场建设,支持区市开设线上零工信息(灵活就业)专区,畅通农民工等群体就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