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公开招聘代理会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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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25 01:48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质量和水平,完善村级会计核算管理体系,根据《关于在全区推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通委农〔2023〕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代理会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平潮镇公开招聘代理会计3名。

二、报名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会事业,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愿意为农村基层工作做出奉献;

2.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社保已交满5年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 具有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财务财会类专业且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 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

6. 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 具有平潮镇及周边乡镇户籍或常住人口(提供居住证明)。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报考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招录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25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逾期不可补报。

(2)报名地点:平潮镇人民政府3号楼三楼,党建办309办公室,联系电话:0513—80607115、80607023。

(3)报名材料:报名者递交《平潮镇2024年公开招聘代理会计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正反双面打印),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本或居住地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含党校相关学历)④学信网查询结果(https://www.chsi.com.cn/)(《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如有);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有);⑦可佐证工作经历的相关劳务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等材料(如有);⑧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⑨银行出具的征信记录;⑩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报名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资格审查。平潮镇党建办、农社办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至平潮镇党建办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达到1:2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告。

4.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综合知识和会计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和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者,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面试对象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0%和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

5.考察和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镇党委成立考察组进行考察,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业务能力、廉洁自律等情况。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或者其他导致岗位空缺的情形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和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镇党委研究确定聘用名单。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拟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安排的,按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代理会计岗位性质为劳务派遣人员,由平潮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对其实施管理和考核。聘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因工作需要,当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续订合同。

四、相关待遇。

代理会计岗位聘用任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待遇为2500元/月,按照规定办理相关保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薪酬收入参照平潮镇村(社区)会计平均工资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建立招录替补机制,成绩合格但因计划限制未录用人员,进入储备库,有效期一年。一年内因本次招聘人员变动产生岗位缺额的,经镇党委集体讨论研究,可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公告的相关程序补充。

六、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考过程接受平潮镇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3-80607012。

本公告由平潮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