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14个城市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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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28 20:09

辽宁省下辖的14个地级市按行政区划代码排序如下:
1. 沈阳市
2. 大连市
3. 鞍山市
4. 抚顺市
5. 本溪市
6. 丹东市
7. 锦州市
8. 营口市
9. 阜新市
10. 辽阳市
11. 盘锦市
12. 铁岭市
13. 朝阳市
14. 葫芦岛市
辽宁省拥有59个市辖区、16个县级市、17个县以及8个自治县。在新中国成立初期,辽宁地区曾设立辽东省、辽西省和沈阳、旅大市、鞍山、抚顺、本溪5个中央直辖市。当时,这两个省份共管辖9个市、1个专区以及49个县。
关于辽宁省的概况:
1. 辽宁省,简称“辽”,其名取自辽河流域永远安宁之意。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省级行政区,省会设在沈阳。
2. 辽宁省位于中国东北地区的南部,地理坐标介于北纬38度43分至43度26分,东经118度53分至125度46分之间。该省南临黄海和渤海,西南与河北省接壤,西北与内蒙古自治区相邻,东北与吉林省为邻,东南以鸭绿江为界与朝鲜隔江相望,总面积约为14.8万平方千米。
3. 根据史书《禹贡》的记载,辽宁地区的建制可追溯至上古社会。在夏商时期,该地属于幽州、营州之地,周朝时则分封属燕国。到了春秋时期,开始设立郡、县,燕国在此设立了辽东、辽西两郡。秦朝时,又增设了辽东、辽西、右北平三郡。新中国成立后,辽宁成为新中国工业的摇篮,为新中国的发展做出了“1000多个全国第一”的贡献,因此被誉为“共和国长子”和“辽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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