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招聘村、社区工作者8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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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2-09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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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等。笔试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区人社部门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及时公布。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由招聘单位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及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同意报考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面试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3天截止。

  进入资格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面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取得国家助理及以上社会工作师执业水平资格的人员,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公而告之”栏目()公示,期限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予以聘用,聘用期限一般为三年(含试用期)。相关工资待遇按广陵区村、社区工作者的相关规定管理。

  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录用名单公布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本次招聘后,按1:2的比例建立人才备用库,一年内如有人员流失,在备用库内按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本次招聘笔试成绩1年有效,因聘用人员放弃、离职等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可根据笔试成绩再次组织面试。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五、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本公告由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广陵区人社局0514-80825089、87340553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

  监督举报电话:广陵区纪委监委0514-12388

  附:附件1:2023年扬州市广陵区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者岗位条件简介表.xls

  附件2:2023年扬州市广陵区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者报考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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