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总是通过街道来认识城市。正如通过摄政街了解伦敦;通过第五大道、香榭丽舍大街、兰布拉大街,了解纽约、巴黎、巴塞罗那。
但当世人对城市生活、对街道有了新的认知,一些新的期盼也日益生发,比如可步行、可骑行、更有益于市民的身心健康。
于是,类似《伦敦街道设计导则》、纽约《城市活力导则》这样面向城市更新的引导性文件也应运而生。
去年10月,上海也有了属于自己的《街道设计导则》,成为全国第一个拥有城市级街道设计导则的城市。日前,《南京市街道设计导则》也跟着问世。
这背后蕴含着怎样一种趋势?《街道设计导则》将带来哪些变化?本报记者专访了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徐磊青。
步行化生活空间的回归
上观新闻:您是《上海街道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专家咨询组成员,对《导则》从调研、讨论、制定、出台的整个过程都很熟悉。能不能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有《导则》和没有《导则》,最大的区别在哪里?
徐磊青:《伦敦街道设计导则》是世界上第一本城市街道设计导则,发布于2004年。此后十多年间,美国、德国等国家,纽约、阿布扎比、新德里等城市,陆续发布了自己的城市街道设计导则或类似的导引。
虽然每个导则针对的具体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对策不尽相同,但它们有一个共同的背景,那就是:进入后工业化社会以后,世界上各城市间的竞争,主要在于城市空间品质、生活品质、环境品质之间的竞争,而不再仅仅是城市基础设施之间的竞争。
这些城市所争夺的人才,大都比较“高级”。对于这些高级人才而言,他们可以生活在纽约,也可以生活在东京、上海。最后决定在哪里落脚,生活品质对他们的吸引力非常关键。那么,这也是此次“上海版”导则问世所不可回避的一个大的时代背景。
上海版《导则》出台以后带来的最大改变,在于它向全世界做了一个非常具有战略意义的“宣示”:我们的城市、我们的公共空间的主要关注,将不再是仅以车行道路为主了,而是转向以街道生活为主。
《导则》一共分为三篇。第一篇花了很大篇幅,阐述道路与街道的关系。其中有一句话点出了整本《导则》的意义和由来———
“从道路到街道,是机动车交通空间向步行化生活空间的回归,是路权从‘机动车’为主向‘兼顾车行与步行,优化步行环境’的转变。这种转变对道路的规划、设计、管理提出了更加精细化、人性化、智慧化的新要求。”
所以,《导则》在设计宗旨上提出了四个转变。其中,将“从‘主要重视机动车通行’向‘全面关注人的交流和生活方式’转变”列在首位。除此之外的三个“转变”,从“道路红线管控”向“街道空间管控”转变、从“工程性设计”向“整体空间环境设计”转变、从“强调交通效能”向“促进街道与街区融合发展”转变,都是为第一个“转变”服务的。
量化要求背后有关怀
上观新闻:用什么来保障我们的城市转向以街道生活为主?
徐磊青:《导则》提出了一系列技术性要求,相当一部分还通过具体的数字予以明确。
比如,为了强化街道两侧的活动联系,鼓励步行者与商业界面的积极互动,营造更好、更有活力的商业氛围,《导则》主张商业街道不能过宽,明确建议将人行道宽度控制在5-8米。如果有室外展示或者餐饮,宽度可取上限8米;没有则取宽度下限5米。还要求保证商业店面的密度,单侧每百米至少要有7个以上店面。为什么是7个以上,其实是基于我的团队过往一些定量研究所形成的经验性成果。
又如,为了强调沿街建筑设计更符合人步行时的视觉体验需求,《导则》明确要求,商业街道首层街墙界面中,透明界面应达到界面总面积的60%以上,鼓励设置展示橱窗;但同时要避免出现大面积连续单调的高反光玻璃界面和零通透石墙界面,相应界面长度不宜超过50米,可通过采用低反射玻璃、对石墙进行艺术化装饰等方式,增强街墙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这针对的是,过去我们城市中经常会有那种大型超市,100米长的路段除了设有进、出口两个大门,中间就是一堆石墙或者与行人没有互动的橱窗。这种设计其实一点也不好,不仅视觉上不舒服,也破坏了这个路段上建筑与步行者之间、视觉设计与步行者之间的互动。
再如,《导则》明确在公共活动较为集中的道路,每百米座椅数量应该在20个以上;在商业街道与生活服务街道应设置休憩节点,可结合设施带、绿化带、停车带,宽度宜在2米以上,长度宜在5米以上。上面所说的座椅,既包括正式座位,也包括可供坐靠的、高度适合的花坛、树池、台阶、矮墙等等。
这一条针对的,是目前一些沿街区域因为公共座椅不够,无法真正成为可以方便市民交流、鼓励行人驻留的休憩节点。
生命力在于实践
上观新闻:《导则》中有很多明确的量化要求,但它们似乎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这些“数字”将如何去落实?
徐磊青:编制《导则》的主管单位主要有两个,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和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这意味着《导则》不仅有示范作用,也有一定的强制性要求。《导则》应用的主要阶段是街道的设计和建设实施阶段。相信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和使用,《导则》能在一些效果、经验、教训总结的基础上,形成更为成熟、完备的规范。
所以,我个人认为,导则的生命力在于实践。比如,能否在控规层面上发挥作用,或者能否先在短期内形成一些样板工程。
上观新闻:导则的生命力在于实践,是否意味着一条优秀街道诞生的背后,需要从设计到规划、建设乃至管理全过程的努力?
徐磊青:比如杨浦区的大学路在《导则》里面出镜率很高,其实它的成功也经历了一个过程。从诞生伊始,它就具备了一条好街道应该有的许多要素。设计团队是一家在世界范围内都很有名的事务所。街道环境设计不错,硬件也好,附属于一个充满活力的兼具商业、办公、住宅功能的混合型社区,但它一开始就是火不起来,沿途人流不多、车也不多。
可有一天,沿途店家想到在工作日晚上或者周末,把其经营活动的一部分摆到自己门前的路面上来。由于整个业态的可见性增加了,店与行人之间、店与店之间的互动更频繁了,整条街的生意好多了,人气和口碑也跟着一起就这么火了起来……
但在当时,店家把商业活动摆到店门口来这件事,其实是违规的。因为道路属于市政,本身并不为店家所有。没过多久,城管就来问情况了。
这时,大学路的房地产开发商代表店家,联合街道和城管一起坐下来谈这件事,说我们大家的目标是同一个,就是希望这个区域火起来。那么街道说,可以同意做一些调整,但要有规矩,需要立一个界限,时间上的、物理上的。这样谈完之后,又通过一系列的微调、协商、再微调,就慢慢有了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大学路。
简而言之,一条街道最终会变成什么样,光靠《导则》和规划是不够的,建筑设计落实以后、建筑设施使用以后的管理和运营更加重要。而这,需要从规划到设计、道路设施使用管理、工商管理等相关环节的通力协作。如果大家都只是简单地各司其职,各自划界,这事归你管不归我管,极有可能把一条好的街道推向消极的一面。
上海街道的永恒密码
上观新闻:为了配合此次《导则》的编制,您所带领的研究团队,负责对上海社区街道活动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调研。能分享一些此次调研的收获么?
徐磊青:我们这次调研甄选了上海四条街道及其周边区域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它们分别是“老新村”鞍山路区域、位于曾经的法租界的富民路区域、“国际社区”古北社区及位于老城厢的乔家路区域。
通过对这些区域的走访,我们一直试图在回答:街道的活力从哪儿来?什么样的活动类型能够提升街道生活品质?居民更满意的街头生活是怎样的?结果我们发现,万变不离其宗的是,只有生活才能予街道以魂魄。
无论在上述哪一个区域,无论那里的生活方式发生过怎样的变迁,那里的居民结构发生过怎样的变化,能够决定那里生活的当下和未来的,只能是选择在那里生活的人,而不是城市规划者或者建筑设计师。人本身是多样的,也是矛盾的,城市生活的矛盾和混合也将注定存在,于是,真正以人为本的街区才会有生机。
这里所说的“以人为本”,在工人新村体现为,通过街道上丰富的界面、休憩设施和熙熙攘攘的人流,让街道成为极富魅力的公共活动的舞台;
在富民路体现为,原住民的老派弄堂生活与外来游客、租客的生活相互交织,不同观念和生活方式碰撞的火花让这里神秘又多彩;
在古北社区体现为,让每一个居民,无论它来自何方、要停留多久,都可以迅速融入这里,享受生活的美好;
在乔家路体现为,邻里之间亲热熟识,家家户户都对着街道开放,街道也是家家户户家庭生活的一部分,可日益恶化的居住环境也让居民对这里又爱又恨。
尤其是在乔家路的调研,触动我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一条街道的地位和其生活的好坏,究竟对谁最重要?对于坐落在老城区的街道而言,它不仅是通路,更是生活和交流。如何在不破坏老城厢物质和人文结构的前提下,提升当地居民的生活品质,我们能够做的还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