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广州市荔湾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4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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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30 13:13

为加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充实街道社区居委会力量,特面向社会招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荔湾区2023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将由区民政局统一组织一次笔试,各街道于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面试。笔试成绩达60分(含60分)的考生方可选择街道报考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荔湾区2023年上半年拟招聘录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45人(见附件);下半年拟招聘录用人数以具体公告为准。经2022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录用后,在约定服务期内离职或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二)热爱社区工作,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三)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3日(不含当天)之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3日(不含当天)之后出生);

(五)按照广州市推进属地化工作要求实行政策性加分,具有广州市户籍或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广州市居住证满3年及以上,符合职住一致条件的,在笔试成绩(折算前)基础上加2分;

(六)能接受周末半天轮值及工作日非工作时段预约办事等弹性上班制度;

(七)本次招聘约定最低1年服务期,自街道同意录用人员转正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辞职或者报考其他单位,对申请报考其他单位的,街道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在约定服务期内离职或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的,3年内不得报考荔湾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任何招聘考试;

(八)退役军人、随军配偶等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的报考学历必须符合岗位招聘要求并提供学历证书予以核实。2023年毕业生,即于2023年1月1日(含)至2023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学历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如在网络报名和资格复审期间无法提供学历证书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信息完整截图或验证报告,且应在试用期满且合格、转为正式工作人员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其他报考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户口簿、居住证、退出现役证件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3月8日9时至3月10日18时。非报名时间段,不可报名。报名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38-9296。

2.报名网址: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址,按要求填写报考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学历证书、户口簿、居住证、退出现役证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如满足政策性加分条件,须按要求上传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集体户人员如无法上传户口簿首页原件,须上传加盖公章的首页复印件),或者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现居住地址位于广州市内)正面和反面。上传的证件资料不完整不清晰、无法有效反映政策性加分要求,或者上传其他证件资料的,不予加分。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或未按要求上传完整证件证明材料的,取消加分资格和报考资格。报考申请资料一经提交,不得更改。因未按要求完整正确填写报名信息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5.打印准考证: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初审后即可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应于3月16日9时至3月17日18时自行登录报名网址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取消笔试资格。

原标题:关于开展广州市荔湾区2023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