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平顶山等八市计划联合发行城市旅游年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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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23 05:10

  记者从市文广旅局获悉,该局发布《城市旅游年票发行工作方案》,经与平顶山市、许昌市、漯河市、驻马店市、新乡市、焦作市、济源市文旅部门沟通,决定发行城市旅游年票,让更多群众共享旅游发展成果。该旅游年票发行由郑州牵头,联合其他7个城市文旅管理部门成立城市旅游年票管理办公室,共同负责旅游年票的发行工作,预计将于明年正式启动发行。

  旅游年票的适用对象:具有河南省户籍的居民;在河南大中专院校的师生(含外籍人员);在河南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的非河南户籍人员(含外籍人员)。纳入旅游年票的旅游景区(点)在郑州旅游年卡景区的基础上,整合利用其他7个城市的A级收费旅游景区纳入,最大程度惠郑州市及全省人民。

  按照该《方案》,旅游年票办理地点为各城市的年票办及指定的线上和线下旅游年票代售点。旅游年票价格建议为每张100元。旅游年票以电子年票为主,办理后不予退票。旅游年票的有效期为一年零三十天,有效期以年票系统提示时间为准。郑州的年票景区十一假期期间暂停使用,中原福塔景区在7个法定节假日期间暂停使用。平顶山、新乡、焦作、许昌、济源和驻马店的年票景区在五一、十一和春节假期,年票暂停使用。

  据了解,如遇景区举办重大节庆活动,为保障旅游安全,避免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活动开始后、年票暂停使用时间不应超过15天。如遇景区(点)特殊情况临时关闭和森林防火等特殊时期关闭,或旅游景区(点)接待游客量达到核定最大承载量时,旅游景区(点)在停止出售门票的同时暂停使用旅游年票,并在景区(点)大门口公示。具体日期以当时对外公布的为准,以上情况将在各城市旅游年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等指定平台上进行公告。旅游年票景区(点)原门票政策及便民措施仍按有关规定执行,与旅游年票使用不冲突。

  旅游年票持有者在年票有效期内,可不限次数(每天一次)到旅游年票景区(点)参观、游览;旅游年票仅含景区(点)第一门票,不包含园中园、景区夜游、景区内娱乐设施及讲解、导游、景区内交通和索道等其他收费项目。

  旅游年票有效期内,无论年票价格或管理体制是否变化,旅游年票所含的景区(点)都要切实保障年票持有人享受与正常购票游客的同等待遇。旅游年票仅限本人使用,涂改、仿造、转借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