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人,这些新规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1-01 23:11

一起来了解一下

↓↓↓

河北篇

京津冀首个基本民生保障领域区域协同地方标准将实施

《救助保护和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心理评估规范》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将于2024年1月1日实施。这是京津冀三地发布的首个基本民生保障领域区域协同地方标准。

规范将通过京津冀救助保护和儿童福利机构实施落地,对民政部门监护的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社会适应等方面测评,对于他们的心理问题进行鉴别,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辅导。

河北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了“升级版”

新修订的《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与2017年出台的条例相比,新修订的条例首先在结构上有了变化,新增要素环境、信用环境2个专章,与原条例中的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章节共同构成基本框架。在第四章要素环境中,明确规定要优化对用地规划、项目招商、土地供应、供后管理和退出等各环节的协同监管和服务,鼓励优先开放对民生服务、社会治理和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价值的数据,为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开发创新金融产品和业务服务,为创业创新人才在职称评定、薪酬分配、医疗社保、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保障或者便利等。

2023年12月7日,邱县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在一家企业宣讲惠企政策。新华社记者王晓摄

明年起河北土地征收补偿执行新标准

河北省政府出台《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全省各类土地征收补偿执行新的统一标准。

通知明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其他补偿费用。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土地补偿费占20%,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安置补助费占80%,需要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归被安置人员。被征土地没有土地使用权人、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或实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全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或使用。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河北为畜禽屠宰立法

《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将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为防止出现注水肉和私屠滥宰等问题,该条例明确了定点屠宰厂(点)主体责任,健全畜禽进厂查验制度、肉品检验制度、出厂查验制度、产品安全追溯制度和召回制度等,实现宰前、宰中、宰后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

图源视觉中国。

让社区矫正工作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河北省社区矫正若干规定》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是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后,全国首部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地方性法规。

该规定明确了社区矫正机构可以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社会关系修复活动,规定了政府有关部门对社区矫正对象在就业帮扶、社会保险、医疗保障、法律服务等方面应当采取的措施,对于非义务教育阶段社区矫正对象有继续就学意愿的,明确了教育部门的相应职责。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若干规定提出应当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法保护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信息。

石家庄:进一步拓展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印发《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施细则》,从房产套数认定、现役军人及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多孩家庭贷款额度等方面,进一步拓展了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该细则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邯郸: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措施进行细化

《邯郸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河北省设区市关于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的首部地方性立法。

为鼓励群众积极参与见义勇为活动,该条例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措施进行了细化,明确见义勇为称号包括“见义勇为模范”和“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对见义勇为人员给予嘉奖、记功、颁发奖金等单项或多项奖励,使奖励措施更丰富、更符合实际需求。

全国篇

推动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广泛深入持久有效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

根据爱国主义教育法,在每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国家和社会各方面举行多种形式的庆祝活动,集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西柏坡纪念馆外景。新华社记者朱旭东摄 (资料片)

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

新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将于2024年1月1日施行。此次修订有很多制度创新和务实措施,如:压实政府责任,实施海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制;突出陆海统筹,统一海岸工程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保护要求;加强入海河流管理,协同推进入海河流污染防治;注重综合治理,协同推进重点海域治理和美丽海湾建设;进一步细化排污许可制度;强化入海排污口监管,优化入海排污口设置,加强排污口监测等。

图源视觉中国。

民事诉讼法完成修改,着重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制度进行完善

民事诉讼法完成修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民事诉讼法的修改,着重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制度进行完善,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涉外民事案件审判质效,更好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更好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同时,此次法律修改也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对民事诉讼领域的其他有关问题进行了修改完善。

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增加规定了多项便民举措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行政复议法的主要修改包括:明确行政复议有关原则和要求、优化行政复议管辖体制、加强行政复议吸纳行政争议的能力、健全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程序、完善行政复议审理程序、强化行政复议决定及其监督体系。

据介绍,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增加规定了多项便民举措,为当事人申请、参加行政复议提供便利,保障当事人在行政复议中的各项权利。

为未成年人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重点就规范网络信息内容、保护个人信息、防治网络沉迷等作出规定。

四大立法亮点:聚焦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突出问题;加强对涉及青少年身心健康内容的规范;推进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形成社会共治汇聚保护合力。

简化药品经营许可审批程序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将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该管理办法明确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零售企业的许可条件和申请材料要求,简化药品经营许可审批程序,优化药品批发企业开办标准,并明确药品批发企业、零售企业经营范围核定标准,对申请仅从事乙类非处方药零售活动的,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和承诺书后,符合条件的,当日颁发药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