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下半年辽宁丹东市技师学院面向普通高校招聘教师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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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11 20:07

丹东市技师学院坐落于中国东北东部的边境港口城市——丹东市区。丹东市技师学院隶属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始建于1958年,为正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丹东地区一所重点技工院校、技师培训考核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为适应技工教育事业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关于印发<市属公立医院、学校、新闻媒体选用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丹人社发〔2020〕67号)等规定,丹东市技师学院拟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二)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2年、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报考政治、数学、英语、历史文化课教师岗位、车工、焊工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须为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专业或2022年、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专业毕业生,研究生本科段须全日制师范专业。

(四)报考中式烹饪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须为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2022年、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缺一不可):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18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21日(含)之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2月21日(含)之后出生)。

(四)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丹东市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

(六)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应聘者相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附件要求相关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2022年、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附件要求相关证书。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方网站()、丹东市技师学院官网()、东北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s://career.nenu.edu.cn/home?eqid=ffa4367200017f6500000006647004f7)、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s://lsdjyw.lnnu.edu.cn/)、沈阳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s://tute.bysjy.com.cn/)、哈尔滨商业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s://job.hrbcu.edu.cn/?menu_id=40251)、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就业信息网(https://jlnku.yjs.baidajob.com/)上统一发布。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1日9:00至2023年12月27日12:00。

报名方式:在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按如下内容编号顺序制作成PDF文件(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和姓名),发送至所报单位邮箱(邮箱地址详见公告第七项)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内容包括:

1.本人签名的《丹东市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在有效期内)。

3.毕业生成绩单扫描件。

4.教师资格证扫描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本院校证明)、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合格证报考招聘岗位;2022年、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招聘岗位。

5.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扫描件(车工实习指导教师岗位)。

6.个人简历(本人手写500字以内个人经历)扫描件。

7.3分钟以内的MP4格式自我介绍视频。

8.荣誉证书(包括奖学金获得证书)扫描件。

9.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或加盖院系公章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扫描件(模板在附件3下载)。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2022年、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须提供未就业证明(模板在附件4下载)。其中,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的,由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虛假者随时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根据本公告和《丹东市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认真填写报名表,对所报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核对,确认本人符合该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并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虚报瞒报,一经发现,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通讯不畅所致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通过电话形式进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列入面试人选名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试讲(模拟课堂教学)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使用教材详见附件7,具体试讲课题将于面试前一天13:00发布在丹东市技师学院官网()。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考生自我介绍1分钟,试讲15分钟,考官提问4分钟,提问以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应变能力等相关内容为主。每段时间单独计算,均不得超时)。车工、焊工、中式烹调设专业技能考核,时间单独计算,不超过60分钟。面试过程由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及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本人当场签字确认。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车工、焊工、中式烹调专业技能考核部分不合格的(低于该项满分60%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车工、焊工、中式烹调面试、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成绩计分公式为:总成绩=面试成绩×50%+技能考核成绩×50%。

(五)签约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面试成绩并列者,以试讲分数高者确定人选,试讲分数仍并列的,采取试讲加试方式确定人员。

被确定的签约人选(以接到用人单位电话通知为准)需携带就业协议、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本人手写签名报名表(附件2)及报名时所需提供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报考资格,并签订就业协议。签约人员若未能按期毕业,或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的,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健康等情况进行调査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丹东市技师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相关部门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允许流动(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含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流程(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五)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5)、《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附件6)。

(六)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七)招聘工作时间及面试地点如有更改,用人单位通过考生报名时留下的通讯方式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确保通讯工具畅通。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网上报名邮箱

报名材料须发送至我单位的报名邮箱。接收报名的邮箱:丹东市技师学院人事科ddjsxyrsk@163.com

八、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415-3192207

监督电话:0415-319220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8:00-11:00;13:00-16:20周五,8:00-11:00)

九、本公告解释权归丹东市技师学院。

点击下载>>>

1.丹东市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

2.丹东市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

4.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证明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6.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7.丹东市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教材(考生自备)

丹东市技师学院

2023年12月20日

原标题:丹东市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