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辽宁省内户籍,报考人员户籍应于2022年7月23日前迁入辽宁省内,以户口本为准;
4.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一定的工作能力;
5.热爱社区工作,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服从岗位需求调配;
7.本次招聘约定最低服务期限1年,最低服务期限内原则上不得辞职、不得报考其他单位。
(二)学历及年龄要求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23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到32周岁(1990年7月23日后出生);
2.退役军人学历放宽到大专;
3.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教育部认证。
(三)本次应聘不得报考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尚在处和影响期内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和其他国家考试中被任何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10.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11.有纹身的(全身任何部位);
12.其他不适合从事本职工作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如考生有上述情形,故意隐瞒的,一经发现,立即依规处理,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管理方式
本次所招人员不占行政、事业编制,被录用的社区工作者与所在街道办事处签订服务协议,并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日常管理。如未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待遇
被录用的社区工作者待遇按白塔区现有社区工作者补贴标准执行,每月3550元(含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四险中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3个月(待遇同上),试用期满评定合格者正式录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根据《白塔区社区工作者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发放基础奖励和奖励;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每月分别补贴100元、200元、500元。
五、招聘程序及各环节要求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3日开始至7月25日结束,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本人将报名资料报送至辽阳市白塔区解放路80号,辽阳市白塔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院右一楼大厅),接受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参加应聘的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通畅,以便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复印打印材料全部用A4纸):
(1)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下载并填写《白塔区2022年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粘贴近期2寸红底证件照);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只需复印首页及本人页)1份,个人信用记录(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原件)(退役军人另需要提供退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另附近期2寸红底证件照2张。
(二)资格审查。白塔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招考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根据初审结果,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公布考试人员名单及发放准考证的时间、地点。报考人数和岗位计划数要达到2:1竞争比例,未达到2:1竞争比例的,视情况缩减岗位计划数。
(三)考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勿上当受骗。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是行政能力和社区建设等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时间90分钟。笔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笔试加分:
(1)持有社会工作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中、高级证书的加2分,初级证书的加1分;
(2)持有与社区工作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包含法律职业、会计师、统计师、心理咨询师、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的,不分等级,一律加1分;
(3)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加2分;
(4)退役军人加2分;
各加分项可累加(同时持有高、中、初级社会工作师证书者,按照中、高级证书共加2分),加分不超过5分。
笔试结束后,入围人员考试成绩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公示(3天)(对成绩有异议的可拨打招聘咨询电话查询)。依据笔试成绩(含加分项总分),按照招聘计划1:2比例由至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则同为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围绕应聘者的能力素质进行测评。
面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含加分项总分)、面试成绩均按50%折算,折算后两项分数相加为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分别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予以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员。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员。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
名单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公示(3天),并公布体检时间及地点。
(四)体检、政审。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应聘者不承担体检费用。对拟聘用人员开展政审工作,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政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公示3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递补人选中有并列者,确定拟聘用人员办法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七、疫情防控要求
1.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聘者报名和参加考试前应接受辽事通健康码、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电子码),健康码、行程卡无异常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进入报名点和考场。应聘者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个人防范工作。
2.应聘者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蓝色一次性医用口罩。
3.应聘者要密切关注辽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健康提醒,了解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并严格遵守。招聘工作中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将根据国家、辽宁省及辽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及时调整。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0419-2144677
监督举报电话:0419-2169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