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莆田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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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28 08:20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莆田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扎实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围绕“俯下身子抓产业 一心一意谋发展”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为民理财,为全市经济稳定恢复、民生保障持续增强、社会大局保持稳定提供了坚强财力支撑。

  (一)聚焦挖潜增收,财政收入基础更加牢固

  2023年,面对财源短缺、经济恢复不及预期、部分市场主体经营困难等多重压力,全市各级财政部门鼓足干劲迎难而上,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外部形势和接踵而来的风险挑战,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组织抓好财政收入。

  千方百计夯实壮大财源税源。严格财政收入征管,加强收入监测分析,强化重点税源企业跟踪服务管理,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圆满完成人大批复的年度收入预算目标,总收入税性比重75.2%、地方级收入税性比重61.6%,分别较上年提高4.3和3.7个百分点,进一步推动收入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梳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基础设施领域等存量资产情况,想方设法加大资产盘活处置力度,充分挖掘非税收入潜力,有效弥补税收收入。

  多措并举谋划推进土地收入。会同市自然资源部门将各县区(管委会)土地出让情况列入绿色高质量发展考评激励体系,加强考核通报。深度介入、持续跟踪高铁新城片区、绶溪片区等市级经营性土地的收储和出让,做好资金统筹调配和政策指导,积极配合片区业主和相关职能部门推动片区有序开发。

  广开渠道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抢抓政策机遇,紧紧围绕地方政府专项债、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财政部竞争性资金、中央增发万亿国债等政策资金投向,精心梳理、策划、申报一批重大项目,多次向上级部门汇报我市经济发展情况、存在困难,争取获得更多补助资金支持,弥补财政收入不足。全年全市共争取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26.2亿元、新增债券资金89.36亿元,有力保障了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医疗卫生、教育事业等重大项目建设。

  (二)聚焦综合施策,支持经济运行更加平稳

  聚焦绿色高质量发展,落实我市出台的民营经济强市战略、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31条等一揽子政策,精准实施各项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以赴保市场主体、优营商环境、增发展动力、稳经济大盘。

  综合运用财税工具,全力提升产业质效。市场化运作“兴莆产业投资母基金”,充分发挥基金+项目、基金+招商的作用,母基金已实缴到位3亿元、注册子基金4支,支持围绕我市重点产业进行股权投资,为我市产业发展提供资本支撑。累计下达工业惠企政策资金1亿元,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扶持企业创新转型,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增产增效,促进我市工业经济平稳增长。下达资金约1700万元,积极推动和落实各项针对第三产业发展的政策,提升我市服务业发展水平,鼓励电子商务领域创新创业,加快电子商务发展。下达招商工作经费1200万元,支持开展精准招商。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扶持壮大市场主体。巩固深化减税降费政策成效,抓好落实增量留抵退税、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等政策,共落实减税降费资金23亿元,其中留抵退税资金4.9亿元,加大助企纾困力度。采取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市本级全年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小额采购项目86个,预算金额1.12亿元,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建设。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帮助市场主体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累计共为全市5906家中小微、个体工商户及“三农”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担保总金额98.26亿元,在保余额38.43亿元,放大倍数6.46倍,其中“白名单”企业在保户数538户、在保余额26.12亿元,助力企业降本增效。

  全力扩内需稳外需,积极稳妥拉动投资。下达补助资金1663万元,结合传统消费旺季和重点节假日,支持开展“全民乐购 约惠莆田”活动,鼓励发放消费券,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等政策,增强居民消费意愿和能力,持续形成消费热潮。统筹安排外贸发展资金4418万元,从持续做大出口规模、开展品牌建设、实施积极的出口信保政策等多方面支持企业积极应对严峻外贸出口形势,进一步稳外资稳外贸。加强债券支出进度监测和通报预警,推动债券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有效发挥专项债券资金拉动投资作用。累计拨付莆田高铁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涵港大道梧萩段新建工程、湄洲湾航道四期工程北岸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资金9.2亿元,支持扩大有效投资。

  (三)聚焦增进福祉,民生事业保障更加有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办好民生实事,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市级投入资金1.7亿元,支持落实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市民生支出207.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近八成。

  支持健康莆田纵深推进。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1亿元,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84元提高到89元。筹集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12.8亿元,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610元提高到640元,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累计下达疫情防控资金2.3亿元,支持医院ICU床位建设,医务人员工作补助、新冠患者救治等,支持疫情防控平稳转段。

  支持教育事业稳步发展。不断完善和健全教育投入机制,市本级教育支出10.3亿元,支持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四免一补”政策,保障各类学校生均教育经费,市直学前到高等教育的生均公用经费均已达到或超过省定标准,做好莆田学院、湄职院、市技工学校、市第二实验小学附设幼儿园等市直教育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保障,着力提升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逐步推动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支持做好民生托底保障。提升民生保障标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55元提高到165元,下达补助资金7.8亿元;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每人每月再次提高10元,下达补助资金7915万元。拨付资金4987万元,持续开展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农村区域性养老中心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等,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下达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8亿元,牢牢兜住社会保障底线。下达就业专项资金9368万元,落实稳就业奖补,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筹集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2.84亿元,有效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

  支持推进城乡协同发展。保持“三农”财政投入总体稳定,统筹资金等约13.6亿元,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快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筹集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1.1亿元,支持国省干线、木兰大道等交通项目顺利实施,提升我市交通设施水平。筹措下达宜居城市建设管理资金1.2亿元,保障垃圾无害化安全处理,持续改善城市卫生环境,做好城市基础设施维护,支持提升城市绿化水平,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助力建成历史文化名城,推进城市绿化、美化、亮化,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支持绿色生态文明建设。投入资金1.9亿元,保障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东圳水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和水利设施管养等资金需求,支持“水上巴士”全线通航,持续加强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筹集资金10.2亿元,全面落实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林长制”考核,推进饮用水水源和木兰溪全流域综合治理,扎实做好大气污染和其他公害防治工作,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支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大综治维稳经费保障力度,投入公共安全有关资金9.9亿元,支持政法机关开展工作,保障社会治安持续稳定、道路交通综合治理不断深化、政法部门信息化建设水平稳步提升,不断巩固我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整合资金支持“党建引领 夯基惠民”工程,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拨付资金4000万元,优化应急指挥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和处置保障能力。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和产业发展以及粮食储备资金保障,夯牢粮食安全基础。支持创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

  (四)聚焦科学理财,财政治理成效更加显著

  紧紧围绕建立现代预算制度,强化思路举措创新,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防范财经领域风险,不断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动态跟踪监测财政库款保障水平,全年共调度县区124亿元,切实防范库款支付风险,大力支持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强化预算约束和执行监控,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审慎做好政府投资项目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把政府“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方针政策,严控一般性支出,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合理确定部门预算规模和具体支出结构。落实资金直达机制,常态化将中央直达资金52.3亿元及时分配下达并抓好跟踪监测,确保资金快速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严控政府债务风险。强化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全力破解债务化解难题,从做小分子、做大分母两方面着手,综合运用加快土地出让、税收挖潜、向上争取资金、盘活资产资源等方式,按“一区一策、一债一策”原则,科学制定详细的化债计划和措施,完成全市预期化债目标。围绕化债中长期目标,倒排时间节点,科学合理制定2023-2028年分年度政府债务风险控制目标。预算编制优先安排、优先保障债务还本付息,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提前启动2024年部门预算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评估工作,加强目标审核力度,对目标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坚决不予通过,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建立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跟踪机制,多维度设置评价指标,对46个专项资金开展事中评价,实现不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可比。积极探索绩效自评财政复核新路径,整理归纳设置13条复核指标,对2022年度2122个项目绩效自评进行全面复核、精准反馈,提高评价工作质量。加强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对51个监控结果应用明显存在问题的项目及时发出提醒函,督促单位整改纠偏,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提升财会监督质效。牢牢把握财会监督的政治属性,履行好财会监督主责,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业务贯通协调。围绕财会监督专项整治9个领域,加强对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持续开展“1+x”专项督查,共对11个市直预算单位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全部移交市纪委,推动财会监督纵深发展。继续以“三公”经费电子监察系统为依托,持续提升“三公”经费的管理力度。共审结市级财政投资项目工程70个,总送审造价129.12亿元,审定造价122.47亿元,净核减造价6.65亿元,平均核减率5.15%。市本级共招标各类政府采购预算5.15亿元,实际成交4.83亿元,节约率6.22%,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深化预决算公开管理,加快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实现全覆盖。

  二、2023年预算完成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52.35亿元,完成预算的108.8%,增长15.3%。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2.81亿元,完成预算的101.8%,增长7.8%;上划中央收入89.54亿元,完成预算的124.4%,增长32.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8.56亿元,下降3.0%。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1.46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13.2%,下降12.1%。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74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18.1%,下降15.5%。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34亿元(含当年上级专款和上年结转支出),增长4.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5.51亿元,完成预算的57.3%,下降6.1%。其中:土地基金收入70.29亿元,完成预算的50.9%,下降10.3%。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00.80亿元(含当年上级专款和上年结转支出),同比减支103.98亿元,下降34.1%,主要是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125.5亿元。其中:土地基金支出100.57亿元,增长41.1%,主要是债务付息支出增加5.6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2.87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75.3%,同比下降6.0%。其中:土地基金收入55.57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74.1%,同比下降10.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55.50亿元,同比下降42.2%。其中:土地基金支出25.28亿元,同比下降8.4%。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390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8565万元,增长311.2%。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54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538万元,增长16.2%。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入6748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2.8%;社保基金预算支出645153万元,增长13.3%。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42285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8.7%;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45547万元,增长16.8%。

  (五)债务情况

  1.全市债务情况

  2023年,全市共争取债券资金148.5亿元,其中:新增债券资金89.36亿元(省上下达新增限额91.67亿元,其中:外债转贷资金2.31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收费公路、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水利、教育、医疗等领域;再融资债券59.14亿元,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全市共偿还政府债务本金67.64亿元。截止2023年底,全市法定债务余额1192.2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09.3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982.89亿元。

  2.市本级债务情况

  截止2023年底,市本级法定债务余额322.7亿元,占全市法定债务余额1192.27亿元的27.07%,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7.82亿元,占全市一般债务余额209.38亿元的22.84%;专项债务余额274.88亿元,占全市专项债务余额982.89亿元的27.97%。

  新增债券使用情况。2023年,市本级共争取到新增债券资金28.08亿元(一般债券1.67亿元,专项债券26.41亿元),占全市新增债券资金89.36亿元的31.42%,重点投向保障性安居工程、交通基础设施、农林水利、社会事业等领域,用于保障23个省、市重点项目资金需求。

  到期债务偿还情况。2023年,市本级实际应偿还的到期债券本息28.84亿元,其中:到期本金19.33亿元,利息9.51亿元。扣除通过向省上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用于偿还本金的17.4亿元,市本级实际预算安排资金11.44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息,其中:到期本金1.93亿元,利息9.51亿元。

  以上收支数据均为全年快报数,在决算编制中会有所调整,待决算编成后再按程序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各位代表,这些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政协及代表委员监督指导以及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改革发展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与困难挑战:一是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基础仍不牢固,收入新增长点培育成效有待提升;二是重大项目资金保障压力仍然较大,民生社会事业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紧平衡”状态仍将长期持续;三是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刚性约束有待强化,部分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升;四是一些县区“三保”压力和债务风险等仍需密切关注。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认真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破解,也恳请各位代表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三、2024年预算草案

  2024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俯下身子抓产业,一心一意谋发展”,贯彻落实“一五二三四”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不断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持续巩固稳中向好的经济基础。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严肃财经纪律,合理用好债券资金,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不断提升财政治理的系统性、协同性和可持续性,全力为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提供有力支持。

  2024年预算安排主要按照“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绩效导向、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编制收支预算,支持推动经济发展整体向好、民生保障坚实有力、财政运行平稳安全。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继续保持财政收入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强保障大局实力。统筹绿色高质量发展需要和防范财政风险,积极落实有利于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的政策,深入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增强财政政策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力度,大力优化支出结构。把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为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长期方针,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统筹财政资源重点用于保障民生事业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任务。深化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和审计成果的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资源配置效率。三是推动财会监督常态长效,切实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严格财政收支规范管理,健全监督监控机制,坚决查处财经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巩固拓展财会监督成果。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杜绝脱离实际的过高承诺,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一)2024年财政政策和市级财政支出重点

  1.落实更高水平民生保障方面,安排约21亿元。

  其中:安排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支出约8亿元,稳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化社会兜底保障;落实积极就业扶持政策,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安排教育支出约4.4亿元,加快教育惠民工程建设,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统筹安排涉农资金约3亿元,不断完善农村产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持续优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支持走好具有莆田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安排生态文明建设支出约1.4亿元,统筹木兰溪上下游综合治理,继续保护好湄洲岛,落实好降碳、减污政策和“河长制”“林长制”考评,共同守护美丽莆田。安排约2.2亿元支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2.推动更高质量产业链发展方面,安排约3亿元。

  重点支持: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推进传统优势产业转型、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优化,发展壮大产业园区,支持推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开展各类消费促进活动,支持发展消费新业态,深入挖掘内需潜力。做好招商引资资金保障,支持运用融资支持、出口信保等措施,帮助中小微企业保订单、拓市场,促进外资外贸稳中提质。强化引才引智资金保障,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促进科技创新与人才驱动,为产业现代化发展注入动力。

  3.实施更高品质城乡建设方面,安排约38亿元。

  其中:安排26亿元,统筹做好新区建设和老城更新,加快土地收储进度,推动高铁新城、滨海新城、绶溪等片区综合有序开发。安排约12亿元,优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支持完善立体交通路网、新增公共停车泊位,提升城市供水保障能力,综合开展城市内涝治理,打造高品质城市发展空间。

  (二)2024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代编预算266.2亿元,增长5.5%。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1.0亿元,增长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下级体制结算净收入及各项财力补助等,预计全市可安排支出预算总财力251.8亿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51.8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32.0亿元,增长1.7%。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8亿元,增长0.3%。地方级收入加上上下级体制结算净收入及各项财力补助等,预计市本级可安排支出预算财力35.3亿元,调入土地基金15.3亿元、体彩基金0.3亿元、预计新增一般债券2.3亿元,综合统筹后,预计一般公共预算可用总财力53.2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7亿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等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8.91亿元,主要用于公安政法等公共安全事务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0.44亿元,主要用于鼓励企业研发创新、支持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平台建设、支持关键技术研发。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60亿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传媒事业及相关产业发展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2.92亿元,主要用于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支出。

  (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2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企业发展、推进重大产业项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1.26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维护管理等。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80亿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海洋环境保护、气象服务等支出。

  (9)预备费1亿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处理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开支。

  (10)债务付息支出1.68亿元,用于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代编预算147.85亿元,增长72.9%。其中:土地基金收入预算128.02亿元,增长82.1%。政府性基金支出代编预算171.99亿元,下降1.7%。其中:土地基金支出预算135.20亿元,下降17.6%。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09.45亿元,增长74.1%。其中:土地基金收入100亿元,增长79.9%;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55.34亿元,下降33.4%;其中:土地基金支出46.30亿元,增长29.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汇总全市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12957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12957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676万元,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676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入739849万元,比上年增长9.6%;当年社保基金预算支出706319万元,比上年增长12.2%。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381135万元,比上年增长11.4%;基金支出381135万元,比上年增长10.0%。

  需要说明的是,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市本级 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我们已吸纳至2024年预算草案和工作中。

  (三)扎实做好2024年预算执行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安排,2024年,我们将继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切实提升预算执行质量,加强财政政策和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力度,凝聚共促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1.夯实基础、加强统筹,全力服务保障大局。统筹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充分挖掘企业税收潜能,倍加珍惜呵护重点税源财源,积极盘活国有存量资产资源,加强各类税源管控和非税收入征管,科学增加财政收入。把培育财源和稳经济、稳预期统筹结合,精准实施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及时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见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实现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良性循环。围绕上级财政资金重点投向,加强项目策划申报,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支持,有效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

  2.综合施策、增添动能,支持产业提质增效。强化财政资源配置与产业、金融、科技、人才等政策相互融通,支持发展“四大经济”,增强传统产业和新兴行业的竞争力,提升园区平台承载力,助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建立财政正向激励机制,坚持绩效优先、分类施策、综合推进,坚持“亩均论英雄”,产业政策、资源、补助资金等核心要素向优秀企业倾斜,坚定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充分发挥“财政+国企+金融”作用,运用产业母基金等市场化方式,积极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我市重大产业投资,放大财政资金资源导向杠杆作用。

  3.绩效导向、节用裕民,科学统筹配置资源。坚持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加强预算编制源头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集中财力保障实施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领域惠民生补短板行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链条,严格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审核,做好预算执行和绩效“双监控”工作,完善重点政策和项目绩效跟踪机制,用好绩效评价结果,强化资金分配绩效导向,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环,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零基预算管理,打破支出基数,加强同领域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提高财政支出精准度,更好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资金需求。

  4.加强监督、守住底线,筑牢风险防控体系。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扛起财会监督主责,加大跨部门联合监督力度,围绕重大财税政策执行、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检查,持续巩固财会监督工作成效,驰而不息严肃财经纪律。提高库款管理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密切关注基层库款问题,合理安排支出顺序,加大库款统筹调节力度,支持基层优先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依法落实到期法定债券偿还责任,确保全市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按时足额兑付;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施策,积极妥善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牢牢守住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底线。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财政部门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自信自强、守正创新,同向发力、应变克难,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扎扎实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在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中贡献财政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