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3期)
近期,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和饮料共8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和地方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和农兽药残留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情况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1.惠东县中尔美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其他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2.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杨东旺豆腐档销售的黄豆芽(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二、处置情况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查看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目前,惠州市正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如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4日
不合格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