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法院开展“徽动执行+黄山突击”第二次集中统一执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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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21 21:23

近日,黄山法院积极响应省高院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全市法院“徽动执行+黄山突击”第二次集中统一执行行动,高效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屯溪区法院

晓之以理细阐述 涉刑财产终执结

程某系一刑事案件被告人,屯溪区法院判决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六千元。判决生效后,经法院多次催告,程某拒不履行缴纳罚金义务。4月18日晚,执行干警再次联系程某,督促其缴纳罚金,程某缴纳了3000元后再次不予理睬。执行行动当天,执行干警奔赴程某家中,向其详细阐述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程某最终缴纳了剩余罚金。

黄山区法院

能动司法有效果 为民服务有力度

原告黄山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吴某某、何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黄山区法院于2023年9月8日作出生效判决:吴某某、何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黄山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租金及电费共计82242元。因吴某某、何某某未按时履行,黄山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干警经过多番寻找,终于查找到被执行人的工厂,在实地查看现场环境和生产产品后,执行法官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出发,组织双方进行沟通,被执行人承诺三日内支付80000元,并承诺在月底前腾空厂房并付清余款,申请执行人表示谅解并同意了方案,案件执行取得重大进展。

徽州区法院

因案施策缓执行 善意宽限款到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法院“徽动执行”集中统一行动方案》中关于“徽动执行”之护航发展专项行动要求,徽州区法院在集中执行行动期间不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督促被执行企业主动履行义务和达成和解,持续开展企业信用修复。

4月19日,徽州区法院成功执结涉及黄山某家居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的两起执行案件,执行到位金额21万余元。

胡某经营一家家居公司,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目前公司经营困难,拖欠工人工资、货款等债务未能清偿。被执行人胡某向法院表示公司正在通过融资、寻找合作伙伴等方式为公司注入“新鲜血液”,突破市场销售瓶颈,使公司能够正常经营下去,希望法院能够给其一些时间筹款解决欠款事宜。徽州区法院对案件进行综合评判后,认为该案被执行人胡某履行意愿非常强,只是资金出现了一定的问题,故决定暂不对被执行人胡某采取强制措施,给予被执行人胡某一定宽限期,便于其积极筹集款,解决执行案件。后被执行人胡某如约来到法院主动履行了全部欠款,两案申请执行人对法院执行工作表示满意,被执行人胡某对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表示感谢。

下一步,徽州区法院将以“徽动执行”集中统一行动为契机,因案施策,灵活执行,积极促成一件件案件圆满解决,将司法温度传递给每一位当事人。

歙县法院

寻踪觅迹奔袭 跨省千里执行

杭州市是歙县外出务工人员聚集较多的地区,4月16日歙县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多方查找,终于在杭州市临平区某服装厂内查找到被执行人吴某某。“你是被执行人吴某某(化名)吗?”“我是的,怎么了,你们怎么找到我的?!”吴某某措手不及,完全没有想到执行干警能找到自己。该案系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吴某某拖欠申请执行人劳务工资一万余元,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吴某某,其拒不理会逃避执行。此次执行中,通过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终于在其工作的某服装厂内将其找到,通过释法明理和严厉督促,吴某某当场将案款一万余元全部付清,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休宁县法院

侥幸心理不可取 法律威慑终履行

马某与程某赠与合同纠纷一案,调解生效后,程某未履行义务,马某申请强制执行,程某称因刚换工作工资还未发放,要求宽限其一周时间,然而约定期限已过,程某仍未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到其工作场所联系相关负责人将其找到带至法院,程某仍找借口拖延,并联系马某请求延期履行,妄图逃避执行,后执行法官耐心对其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的后果,最终打消了程某的侥幸心理,程某不禁感慨“我没想到你们今天会来厂里找我,早知道我之前就给掉了”,程某凑齐10000元交付至马某,案件顺利执结。

黟县法院

暖心执行有温度 实际行动护民生

春风吹,战鼓擂,执行攻坚扬法威。4月19日,黟县法院开展专项执行行动,以实际行动守护民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院执行工作的力度和温度。

胡某涉及一起加工合同纠纷,其开办油料加工厂,2016年到农户家收菜籽兑换菜油,因出现资金周转问题,常常出现农户要菜油不能正常供应的情况,后农户诉至法院。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但胡某一直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农户即申请强制执行。此次执行行动,干警寻至其家,但家中仅其家属在,迟迟不见胡某身影。执行干警询问其亲属,得知胡某因交通事故正在医院接受治疗,暂无能力履行,但家中尚有胡某上山采挖的药材,希望法院可以等其将药材卖出后代胡某履行义务。干警将不履行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告知其亲属,同时考虑到胡某现实情况,同意与申请方协调宽限时日,其家属对法院干警温情执行表示感谢。

祁门县法院

风雨无阻执行路 财产调查显威慑

4月19日早八点,伴随着阵阵小雨,祁门县法院执行局干警一行6人带队驱车只江西省景德镇市及下属浮梁县,就申请执行人汪某某与被执行人叶某某、余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进行线下查控,本案被执行人叶某某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已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人民币8384.43元,但另一名被执行人余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保障申请人利益,案件承办人前期通过智慧执行委托平台委托浮梁县人民法院对其名下财产进行了查询,本次执行行动针对被执行人余某某名下财产进行进一步查询及查封,执行干警在近两小时车程后抵达浮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浮梁县林业局,对被执行人余某某名下林权进行了调查、查封,随后抵达被执行人余某某住所地江西省浮梁县勒功乡查村村民委员会,进行了现场调查,与查村村书记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了解了其名下林权的性质及价值并对接下来进一步的执行行动进行了协调沟通,这次行动也对余某某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他说“没想到你们真的到这边来了,对我名下财产查得这么仔细”,在承办法官和村委的劝说下,余某某表示现在确有困难,但是下一步会做好计划尽快还款。

本次统一行动共计执行案件42件,出动干警104人,出动车辆27辆,拘传拘留22人,强制搜查5户,腾空交付厂房1间,自动履行16人,自动履行32.95万元,执行到位338.11万元,另以物抵债8套房产,价值1873万元,110接警6次。

原标题:《黄山法院开展“徽动执行+黄山突击”第二次集中统一执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