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关注】供暖,多少度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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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04 02:53

进入冬季,暖气成了居民生活的“刚需”品,而供暖的温度,自然是居民最关注的问题之一。供暖温度太高,家里热得慌;供暖温度太低,家里冷的紧……到底多少度才最舒适?我市供暖温度的标准是多少?为什么有的小区暖气热,有的小区暖气不热呢?

针对以上问题,我市热力公司生产运行科负责人尹春作了详细解释。

供暖标准不唯一

尹春介绍说,关于供暖温度标准,我市一直执行国家标准:室内温度需符合《采暖通风设计规范》、《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以及《住宅设计规范国家设计标准和规范》,民用建筑卧室、客厅等房间室内温度达到18℃则为合格温度。

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用建筑供热节能办法》发布并实施,规定民用建筑供热节能应当转变用热观念,以保证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为前提,将居住建筑供热温度控制在22℃以内,除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等具有特殊温度要求以外的其他公共建筑,将供热温度控制在20℃以内。

结合此办法和我市实际,2018年以来,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增强我市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市委、市政府将我市居民室内供暖温度原则上定在了20~25℃范围内。而作为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措施,此供暖温度范围,也是市热力公司一直以来的奋斗目标。

用暖设施不统一

然而,不同小区、楼栋之间相差较大的供暖客观条件,不仅导致了区域供暖的不均衡,还直接影响着供暖温度的达标。

“由市热力公司供暖的小区主要位于宝石路以北,几乎都是老小区,其中,建筑年代较早的小区始建于上世纪80年代,新一些的小区也多建于2005年前后。”尹春说,“老小区落后的外墙保温条件和供暖设施,让这些小区‘先天’存在供暖困难。”

“老化的外墙保温、不保温的钢制窗框、上供下回的老式供暖设施、堵塞的供暖管线……这些客观条件都会影响供暖温度,有时,即使5楼供暖能达到25℃,经过热衰减,供暖热水到了一楼也只剩20℃。”他说,“而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最大程度上实现20~25℃的供暖温度,市热力公司在老小区每平米的供暖耗能常常是新小区的两倍以上。”

除此以外,尹春还提醒说,居民私改暖气设施也会导致邻里间的供暖温度不均衡,尤其是改变供暖形式,如把挂暖改为地暖、私装过水热和暖管增压泵等,虽然提升了自家的供暖温度,却损害了邻居的供暖利益,违反了相关管理条例,增加了安全隐患。

尹春表示,虽然不同小区、不同楼栋的供暖客观条件不同,但保证居民家中供暖温度达到18℃,努力让居民家中供暖温度达到舒适值一直是我们的努力的方向,希望市民积极响应节能减排号召,转变用热理念,在市热力公司的全力以赴下度过一个温暖的冬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