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签发人:李永林
宝人社函〔2021〕227号
对市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第181号提案的答复函
窦春茂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人才引进优惠政策的提案》(第181号)收悉。根据人社部门职能职责,现答复如下:
“人才是第一资源”。近年来,按照全市人才工作总体安排部署,人社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引育并重,稳步实施,人才助力高质量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发挥。一方面,完善政策大力“引”。制定出台《宝鸡市引进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优秀毕业生来宝就业工作实施意见》,对我市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北大、清华毕业生给予安家补助、生活补贴、住房补贴等,先后组织70多家企事业单位赴两校开展人才引进活动,累计引进北大、清华优秀毕业生33名;会同市委组织部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界定范围,优化程序,夯实责任,稳步实施,累计为企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1100多名。另一方面,强化举措积极“育”。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达到12.6万人。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三年计划,不断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技工教育改革,年培养高技能人才3000余人,全市高技能人才达到6.46万人,为打造制造业名城奠定了基础。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虽然人才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也还存在体制机制不够顺畅,引进政策吸引力不强,人才总量相对偏少,人才结构不尽合理,人才流失较为严重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今年以来,市委人才办牵头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发展机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和《宝鸡优才卡管理使用办法》,在人才引进、“飞地”模式、返乡创业、人才培育、平台建设、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完善,实现了较大突破。截至目前,已经完成了职能部门和企业的意见建议征集工作,预计年内出台实施。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全市人才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积极配合做好人才工作相关政策的修订完善,及时制定出台涉及任务的实施细则,持续加大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鼓励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引进“高精尖缺”人才。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稳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培训,为我市深入实施“一四五十”战略,建设关中平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提供坚实的人才智力支撑。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3日
(联系人:蒲晓亮,电话:3262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