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公安局智慧安防小区市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5号广汇大厦A座15楼15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1-01 09: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DYR-ZC-2021-051
2、项目名称:宝鸡市公安局智慧安防小区市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3,287,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宝鸡市公安局智慧安防小区市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1项, 采购预算: 3,287,000.00元,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包括互联网数据汇聚平台、智慧安防小区综合管理应用平台、万兆互联网公安网边界,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单位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1-03 00:00:00 至 2021-12-02 23:59: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只需要提供身份证);3)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承诺书;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0-18 17:00:00 止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5号广汇大厦A座15楼1501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发售时间: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8日(不含双休及节假日)09时00分-12时00分,14时00分-17时00分;2、招标文件谢绝邮寄,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3、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1-01 09:00:00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5号广汇大厦A座15楼15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宝鸡市公安局
地址:行政中心4号楼
联系人:范先生
电话:0917-326833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丹
电 话:0917-3456188
传 真:0917-3456188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5号广汇大厦A座15楼1501室
联系方式:
八、附件: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