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小区供暖按面积收钱 按流量供暖,费用差了300万?热力公司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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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4 07:49

查看小区换热站提供的热量,并以此计算费用,再对比业主交给热力公司的供暖费,西安市长安区智慧城小区业委会发现这中间的差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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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直管到户后供暖不达标业主更多

智慧城小区位于长安区子午大道,小区有3027户居民,曾短暂按流量计费过,只计算了一个采暖季,而近十年一直按面积收取暖气费。2019年开始,小区供暖变为长安热力公司直管到户。

2019-2020年是首个直管到户供暖季,2019年11月15日到17日,供暖前三天,小区温度一直不达标,随着供暖持续,仍不断有业主反映暖气不热,之后业委会统计有160户居民反映暖气不达标,并将这一情况于2020年1月17日反映给热力公司。直到2020年10月,才在社区、热力公司、燃热办等共同协商后基本达成一致,热力公司退还热费3.3万元给登记的160户和之后新增的用户共176户,每户退费15天。

2020-2021供暖季,是直管到户的第二年,反映暖气不达标的业主更多了,整个供暖季有646户业主向业委会反映暖气不达标,业委会继续登记房号,反映给热力公司。

6月18日,华商报记者在该小区业委会处看到,21号楼一位业主反映自家暖气不热,并向业委会提交了37张测温单,时间是从1月2日到18日,仅1月10日没有测温。测温单显示,连续十几天里,1月8日温度最低,其中卧室1温度仅8℃,最高17℃。37张测温单里仅1月24日温度超过18℃,卧室2达到19.6℃,客厅和卧室1仍在18℃以下,分别为17.6℃、17.8℃。

发现:换热站里加装了流量表

在反映供暖不热的过程中,业委会在小区换热站发现了热力公司给小区加装的供热控制系统,系统上可以显示一次网供温、供压,回温、回压,二次网供温和回温,还有热表值,可以显示瞬间流量热量、累计流量热量等。

“这个表以前没有,我们是2020年11月23日首次发现的。”业委会主任许先生说,控制系统的热表值可显示流量及热量,业委会成员便开始留心将表显示的数值记录下来,首次记录时累计热量436397.5GJ(GJ即吉焦,是用于供热中按流量计费的热量单位),最后一次记录是2021年3月16日,累计热量显示为500122.0GJ。

通过记录,业委会发现,当外界温度低时,供暖的瞬间流量、热量较高,瞬间流量、热量越高,住户家的温度也就越高。

许先生说,2020-2021供暖季,有646户业主向业委会反映暖气不达标,热力公司还向他们提供了未交费表,里面有房号面积等,并表示其中一部分已交了30%的基础运行费,还有部分没有交。

算账:流量计费和面积计费差额超300万元

根据热力公司给小区提供的小区未交费表及换热站控制系统的数据,业委会算了一笔账。

抄到的累计热量只有2020年11月23日至2021年3月15日共112天的,500122-436397.5=63724.5吉焦,每天平均热量:63724.5÷112=568.97吉焦。

2020年11月15日至23日,共9天没有热量数据,照此推算出整个供暖季小区共用热量:63724.5+568.97×9(天)=68845.23吉焦。

根据西安市发改委公布的文件市物函〔2011〕178号,按流量计费,居民用热每吉焦价格为40.7元(指到居民小区热交换站的价格),小区整个供暖季所用流量计费为68845.23×40.7=2802000.86元。

四舍五入,按照流量计费,小区换热站用的热量为6.88万吉焦,计费金额280.2万元。

根据小区未交费表,应交30%基础热费面积为82718.75㎡,业委会又推算出小区全额交费供热面积为235409.7㎡,供暖合同中规定采暖价格为23.2元/㎡(注:单价5.8元/平方米·月×4个月),由此算出小区缴纳全额费用为235409.7×23.2=5461505.04元,缴纳30%基础费用为23.2×30%×82718.75=575722.5元。二者相加,热力公司应收暖气费为5461505.04+575722.5=6037227.54元。

四舍五入,按面积计费,小区业主应交暖气费是603.7万元,与流量计费金额280.2万元,两者间差额超过300万元。

业委会主任许先生表示,小区按面积收取暖费,给小区的热量是热力公司远程控制,给的热量无法保证小区温度达标,这也导致反映不热的业主很多,他们统计到的就有646户。

热力公司:算得不准,小区目前是按面积计费

既然小区是按供热面积计费,单价5.8元/平方米·月,小区的供暖面积到底有多少呢?

负责小区供暖的长安热力公司给出了小区的供暖面积为约23万平方米,2020-2021供暖季,热力公司共收取到采暖费5537319元。

对于小区按照每吉焦40.7元的标准,热力公司也不认可,长安热力用户服务部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执行标准为市物发〔2012〕265号文件,按面积居民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5.8元(包括每月每平方米0.5元热交换站到用户的损耗及费用),按热量居民用热每吉焦44元。所收费用不仅是热费,还有每月每平方米0.5元的损耗费,主要是二次网水电费人员工资、代运行费等。整个长安区没有一个小区或单位是按照流量来计费的,均是按照面积收取采暖费。

对方表示,目前已收到的供暖费是553.7万元,仍有用户未交30%的基础的费用,小区的算法有不合理的地方。

采访中,华商报记者了解到,小区有业主陆续收到热力公司的催费通知。

核账:热力公司实收费和计量费差额较大

6月23日,华商报记者到小区换热站控制系统生产厂家——陕西硕人时代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了解情况。

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后台可远程查看控制系统数据,能看见到底用了多少流量。记者提出看一下后台数据,搞清楚智慧城小区到底用了多少流量,被工作人员拒绝,并表示如果要看具体数据还是去热力公司比较合适。记者又出示了智慧城小区前后热表值照片,询问小区2020-2021供暖季总用热量是不是为6.88万吉焦?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供暖过程中,表没有更换或损坏,总用热量即为两次累计热量的差。

基于此,华商报记者以小区总用热量68845.22吉焦,总用热面积23万平方米,已收费553.7万元,热力公司认为应按每吉焦44元(含热交换站到用户的损耗和费用),也算了一笔账:68845.22×44=3029189.68元,约为302.9万元,热力公司已收费用和流量费金额之间相差250.8万元,差额中还不含热力公司所说应收未收的取暖费。

另外,华商报记者查询发现,《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区集中供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市物发〔2012〕265号】与《关于调整城区集中供热价格的复函》【市物函〔2011〕178号】,两份文件并不是前者推翻后者,两份文件均在西安市发改委官网公布,市物发〔2012〕265号只是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根据市物函〔2011〕178号文件精神,落实集中供热价格政策。

在市物函〔2011〕178号文件中提到,“适当提高城区集中供热价格,暂按一个采暖季每吉焦可供建筑面积1.9-1.97平方米的比价关系,确定城区集中供热流量热价与面积热价之间的换算系数。”

通过换算,热力公司向小区供热的总热量6.88万吉焦,可供建筑面积约为13.1万-13.6万平方米。但根据长安热力公司的说法,小区供暖面积约为23万平方米,换算成供热流量大概需要11.68万-12.1万吉焦,明显相差甚远。

协商未果:业委会已向有关部门反映

据了解,6月22日,热力公司客户服务部专门到小区就供暖相关问题进行协商。业委会向长安热力公司提出三点要求:从按面积收费变为按流量计费,恢复之前的流量表;对2020-2021供暖季质价不符问题给出明确回复;解决按面积收费以来产生的问题,比如对不达标用户退费。

对此,热力公司首先明确,变为按流量计费不可能,小区最初开发商交付时安有流量表,但到第二个供暖季就出现大量流量表计费不准的问题,最终弃用,再加上已按面积收费10年,原先的流量表只能报废,无法起到计费作用,热力公司不可能负担恢复流量表所产生的费用。

而对于质价不符及退费的问题,热力公司并未明确回复,并未对业委会计算的流量价格提出不同意见,仅表示热力公司执行的收费标准与业委会计算方式不同。

据了解,对于小区供暖质价不符的问题,小区业委会已经向长安区住建局燃热办、长安区市场监管局提交相关反映材料。

7月4日,华商报记者了解到,燃热办就小区的问题回复了业委会,表示供暖中费用高低等计算方法不在其监管范围,对于不达标需要退费的问题可以协调解决,对于没有测温单表示不达标的住户,只能协商退费等问题。业委会已经了解到,有业主已经按照测温单的天数收到了退费。而对于供暖中是否存在质价不符,长安市场监管表示仍在调查中。

西安推行按用热量计费

比较缓慢

《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2018年7月1日起执行,第三十四条规定推行分户用热计量收费。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供热企业应当按照用热量收费,热费按照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方式核算;不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热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核算。但在实际执行中,西安实行按流量计费的小区还比较少。

按流量收费后

有人家中暖了费用低了

2020-2021供暖季,西安罗马景福城小区就从过去的按面积收费改为推行分户用热计量收费。小区业主郭先生表示,小区从2020-2021供暖季开始实行按用热计量收费,业主自费购买新的分户计量表,计量表价格按面积大小200到300元不等。郭先生家面积130.86平方米,按照面积5.8元/平方米·月计费,整个供暖季需要交费3035.952元。按照热量计费后,郭先生先给物业预交了3000元采暖费,供暖结束后物业退回了999.2元的费用。花在冬季采暖上的费用降低了近千元,郭先生还说,按流量计费后他家的温度比往年更高了,一般都在25℃到26℃,而往年他家的温度一般是21℃左右。

西安莲湖区公园天下小区之前一直按两部制计价方式收暖气费,2019年改为热力公司直管到户供暖。当年10月19日,小区通知,供暖改为热力公司直管到户,依据相关文件执行两种收费方式,按面积居民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5.8元,按热量居民用热每吉焦44元,实行基本热价与计量人家相结合的两部制计价方式,基本热费占总热价的30%,计量热价占70%。有业主在向热力公司交费时发现,热力公司要求业主自行校验热量表,合格后才能按流量收费,否则需要按面积收费。业主李女士说,她家一直按流量交暖气费,每年的暖气费用,先交1700元左右,然后再按流量计算,自己想用多少用多少,一个供暖季下来也就2700多元。如果按面积交暖气费,她家150平方米,暖气费要3500元左右。虽有分歧,不过事情还是得以解决,热量表校验后,小区最终还是按照流量计费收取暖气费。

按用热量计费

推行超十年进展较缓慢

2010年,陕西省住建厅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促进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规定自2010年采暖季开始,全省采暖地区新竣工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方式,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2018年7月1日起执行的《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推行分户用热计量收费。推行按用热量计价已十多年,但进展仍比较缓慢。

实行按用热量计费,按两部制计价方式怎么算呢?根据相关规定,居民用热每吉焦44元;分户计量居民用户,实行基本热价与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计价方式,基本热价占总热价的30%,计量热价占总热价的70%。具体计算公式为:总热费=基本热价{1.74元(5.8元/平方米·月×30%)×供热建筑面积×4}+计量热价{30.8元/吉焦(44元/吉焦×70%)×用户所用热计量数}。

推行分户用热计量收费,先要具备分户计量条件:有分户热能表、按期检定。记者从陕西省热能表检测中心了解到,热能表检定周期一般不得超过3年,按照有关规定,DN15∽DN50口径热能表检定不再收费。2020年陕西省热能表检测中心接收送检热能表218486台,合格总数196310台,合格率接近九成,而最近三年的数据基本持平,从热量表的检验量可以反映出这么多年推行按用热量计费进展并不快。

业主支持

热力公司不积极难推动

对于业主来说,基本有这样的共识,按流量计费想用多少就用多少,节能的同时费用也比较低。不过,西安一供热企业负责人表示,按热量计费并不一定费用更低,一些用户一天到晚把将所有阀门都开到最大,一个采暖季下来,取暖费用会高于按面积结算,另外,如果住户周围有空置房,或周围住户将阀门关闭或调小,也会增大此住户的热损耗。

与业主支持不同,由于建筑客观原因,有的小区不具备按用热量计费,有的热力公司对按用热量计费不是很积极,对小区已有的热量表不认可。

对于智慧城小区希望改用热量计费,供暖的长安热力明确回复,小区交房时的确有计量表,但热量表已弃用多年,他们不认可,也不可能负担热量表更换的费用,而且由于没有先例,热力公司也不可能按照热量来收费。

打破“一锅烩”是关键

一个供暖季,业委会就投诉业主按供暖面积交费和热力公司供热站流量计费差额竟达300万元,着实令人咋舌。是供热站流量表“谎报流量”,还是热力公司“闷声发大财”,问题到底出哪里,亟需相关职能部门深入调查。

酷暑之中,供热问题之所以再次成为热点,归根结底,还是供热行业日积月累的矛盾使然。每到供暖季,室温不达标都成为业主们反映最集中的问题。不少业主家“披棉袄”,而一些业主家则热得窗户大开,小区物业、热力公司也为供暖不热常常焦头烂额,社会各界也广泛争议。

难道真没有好办法了吗?其实,正如记者了解到的,早在2010年,省住建厅就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促进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供暖要从按面积收费向按用热量计价收费转变。但现实却是,好的政策,却因种种原因推进缓慢。我们不禁要问,计量收费电力公司做到了,自来水公司做到了,热力公司真就做不到吗?“世界上就怕认真二字”,希望相关各方齐努力,早日打破“一锅烩”,让供暖避免“糊涂账”,让群众用暖更舒心。

华商报记者 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