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梅州市属于广东省。
梅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下辖地级市,位于广东省东北部,粤、闽、赣三省交界处,东北部与福建省的龙岩市、漳州市接壤,西北部与江西省赣州市相连,南部与广东省的潮州市、揭阳市、汕尾市毗邻,西部与广东省河源市接壤。
梅州是客家人比较集中的聚居地之一,被誉为“世界客都” ,同时也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素有“文化之乡 、华侨之乡、足球之乡、客家菜之乡”之称,同时还有“广东汉剧之乡 、广东汉乐之乡、金柚之乡、单丛茶之乡、温泉之乡、长寿之乡”、版画之乡等称誉。
扩展资料
历史沿革
1949年10月设置兴梅专区。
1950年1月26日,设置兴梅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梅县、兴宁、大埔、丰顺、五华、平远、蕉岭共7县。
1952年12月,撤销兴梅专区,兴梅7县改隶粤东行政区。
1956年2月,粤东行政区划分为惠阳、汕头专区,兴梅7县属汕头专区。
1965年7月,设立梅县专区,原兴梅7县从汕头专区分出,归属梅县专区,后改为梅县地区。
1979年3月,原梅县所辖之梅州镇由区级升格为县级称梅州市,梅县地区辖7县1市。
1983年6月,梅州市与梅县合并改为梅县市,梅县地区由所辖7县1市改为6县1市。
1988年1月,广东实行市管县体制,梅县地区改为梅州市,辖原兴梅7县及新划县级区梅江区,共7县1区。
1992年8月,国务院把梅州列为沿海经济开放区。
1992年10月,设立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后更名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
1994年1月,国务院将梅州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1994年6月,兴宁撤县设市(县级),梅州辖梅江、梅县、大埔、丰顺、五华、平远、蕉岭,代管兴宁。
2013年11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同意梅州撤销梅县,设立梅县区。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网-2018年行政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