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凤翔区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安排,现将笔试成绩查询及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详见《宝鸡市凤翔区2023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
对缺考、零分、违纪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宝鸡市凤翔区民政局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二、面试资格复审
(一)复审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和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时间地点
2023年12月13日至12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凤翔区民政局(城关镇东大街39号,区政府后楼一楼102会议室)进行复审。
(三)所需资料
1.提交《宝鸡市2023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由本人签字和《考试准考证》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内学历须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提供以下资料的复印件:
①在城镇社区工作3年以上(截至复审之日)的现有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社区开具证明。
②《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复印件。
③本人退伍证、区安置部门对其自主就业身份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获得三等功以上者须提供立功证书和立功奖励登记表复印件;退伍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证书;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供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
参加复审人员提交上述复审资料仅收取复印件(各类资料需提供A4大小复印件)。
三、有关说明
(一)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
(二)《2023年凤翔区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面试公告》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发布,请参加复审人员随时关注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0917——7211196
咨询时间:9:00——17:00
附件:
宝鸡市凤翔区2023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宝鸡市凤翔区2023年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