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 工作动态 常州市出台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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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23 05:50

日前,常州市出台《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推出了一揽子新政,包括降低首付比例、降低贷款利率,并对征收安置、房票使用等作出安排。

明确优化贷款政策。针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降低贷款利率,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贷利率政策下限。

明确扩大房票使用范围,鼓励全市通兑通用,房票可在全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除持有人,房票也可以由其近亲属使用,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除可购买商品住房,房票也可以购买非住宅类商品房。

对人才有相应激励政策。优化“龙城英才计划”和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补贴政策,人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可用作首付款,按人才对应享受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标准最长36个月计算,可将剩余月份应享受的两项补贴总额度一次性以“房票”形式用作首付款。

支持住宅品质改善提升,原则上不再新增供应普通商品住宅用地。新出让商品住宅用地应按照改善型(高品质)住宅建设要求规划建设。

同时,就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型升级作出安排: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对符合融资条件的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应进尽进,全力支持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属地政府可根据各自保障性住房的需求和供给缺口的摸排情况,以需定购,组织国有企业收购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城市更新、存量资产改造、以旧换新,推进智慧建造、绿色建筑等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