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未用暖气咋还欠费?热力公司:请提供未用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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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27 10:33

市民:未用暖气咋还欠费?热力公司:请提供未用暖证明

2019-10-17 10:51

日前,家住城市天地小区的市民惠女士向市长热线反映,她家想要开通暖气,通过热力公司微信公众号缴费时竟然无法缴费,热力公司客服工作人员称因为其欠费,只有缴清欠费才能开通使用暖气。惠女士感到很疑惑,自己家当年没有用过暖气,何来欠费?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市民:先缴费后用热却显示欠费

惠女士告诉记者,小区2016年开始供暖,自己家开通后就缴了当年的暖气使用费,因感觉供暖效果差,2017年开始就没有缴纳暖气使用费,也没有再使用暖气。今年,惠女士家想要再次开通暖气,通过热力公司微信公众号缴费时,却发现自己家的暖气缴费通道被关闭了。她电话联系热力公司,工作人员称因惠女士家2017年的供暖阀门是打开的,但暖气费没有缴纳,只有补缴2017年的暖气费后,才能继续缴纳今年的暖气费,然后可以开通暖气。“供暖不是先缴费后供暖的吗?我们2017年没有缴费,怎么能供暖呢?况且我们也没有使用呀,还有我们也没有阀门钥匙,无法开启阀门。暖气怎么能进到我们家呢?”惠女士对工作人员的回复很是不解。

热力公司:管道发热即为暖气入户

10月12日,记者拨通了热力公司的客服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客户需要补缴2017年的费用后才能开通供暖。“供暖不是先缴费后供暖的吗?2017年没有缴费,怎么能供暖呢?”对于记者的质疑,工作人员表示这是该公司稽查部门的工作,客户需要和稽查部门沟通。该工作人员还说,稽查部门曾多次发现惠女士的供暖管道是热的,如果客户没有用热,需要自己提供证明。记者询问:“你们当时发现供暖管道是热的,也清楚当年没有缴费,为什么当时没有及时解决呢?”该工作人员表示,这个问题需要找公司稽查部门解决。

10月14日,记者终于拨通了热力公司稽查部门的电话。一工作人员称,已经了解到市民反映的情况,当时发现市民供热管道发热,敲门家中没人,便在其门口张贴了催缴暖气费用单,但用户一直未与热力公司联系,直到今年才发生以上投诉。热力公司是以暖气是否入户作为收费依据的,管道发热即证明有暖气入户。

热力公司:用户需提供未用暖证明

惠女士表示,未在门口看到催缴单,物业公司也未通知催缴暖气费。此外,自己家的暖气散热片开关也一直是关闭的,从未有发热迹象,热力公司以管道发热作为暖气入户证明是否合理?如果是他人误开,难道自己就要为此买单吗?

对于记者反馈的情况,热力公司稽查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用户确实没有在小区居住,可以提供相关年份的水电使用清单,如果确实发现水电使用费用明显减少,可证明此前未在此居住。

惠女士表示,如果有人居住,水电还有人用,只是暖气不通,这个咋证明?这个证据究竟应该由专业的热力公司提供还是由用户提供?目前,热力公司与用户就此问题仍在协商中。

律师:按经营模式应由供暖方释疑

对于此事,记者咨询了本报法律顾问、南阳市雷雨律师事务所律师郭秀峰。郭秀峰表示,对于这种情况,具体处理办法需要看清合同中约定的缴费方式,究竟是先缴费再供暖还是先供暖再缴费。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则要看热力公司实际操作中是按哪种模式缴费的。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热力公司一直都是采用先缴费再供暖的经营模式,并不存在先供暖再收费的经营模式。同时,用户也表示热力公司未与个人和小区物业签订供暖合同。

郭秀峰表示,如果热力公司一直都是先缴费再供暖的经营模式,热力公司需要作出合理解释,未锁阀门造成供暖是热力公司自己的问题,不能因为怀疑用户使用就停止供暖。

郭秀峰提醒市民,如果不打算使用暖气,一定要提前向热力公司申请停供暖气,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对于本栏目所刊登的报道,市长热线受理中心将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相关部门须在10个工作日内,向市长热线受理中心及本报报送情况反馈。(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河南消费网)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