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必须保证供热之日起室温达到1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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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4 14:53

  “必须保证供热之日0:00起,用户室温达到18℃以上。”面对在座的全市供热企业负责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研员刘宏军对今冬供热工作下了“死命令”。

  6日下午,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全市2022-2023年供热工作动员会,要求各旗县区要组织供热企业在签订用煤合同的基础上,继续与煤炭企业紧密对接,提前做好煤炭运输和储备,确保采暖季供应充足。要督导供热企业提前做好注水、起炉等各项供热准备工作。要重点针对全市供热保障方案中列出的问题清单,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妥善处理,切实解决供热问题和隐患。要结合日常巡查检查和访民问暖排查情况,不回避问题,早发现早解决。

摘自 新华网 2022.09.06 郝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