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宝鸡市教育局
根据省委编办、省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医保局《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21〕71号)精神,现就宝鸡市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1年宝鸡市公开招聘特岗计划教师195名,其中陈仓区60名、凤翔区30名、扶风县60名、千阳县30名、麟游县15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为主,适量招聘高等师范专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及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2.资格与岗位条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考特岗教师。严格“持证上岗”,拟聘人员应在办理录用手续或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教师资格证书。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截至2021年8月31日服务期已满的基层工作者除外)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4.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本地生源优先、研究生和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
三、服务期限和范围
特岗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乡镇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可根据当地农村教育需求在县域内乡村学校流动。
四、招聘形式及程序
(一)公布需求。5月28日起,通过陕西省教育厅官网()、人社部门网站、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平台、宝鸡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等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特岗计划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下同)进行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考生应通过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原则上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5日10:00至6月21日18:00。
(三)资格初审。6月15日10:00至6月24日18:00,各县区特岗办对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报志愿情况进行网络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上传照片应为本人近期证件照,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四)笔试。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由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市考试管理中心承担笔试考务及相关组织工作。对思想政治、体育、音乐、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和山区县,根据紧缺程度,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最低分数线。打印准考证时间为7月5日10:00起,统一笔试时间为7月11日(星期日),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由各县区特岗办制定资格复审和面试规则,并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由县区特岗办另行通知公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最低分数线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对面试比例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面试按照6:4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并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面试结束后,按规定组织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8月15日前完成)。
(六)补录及签订合同。2021届特岗教师应于8月23日前赴特岗计划县区报到。未经请假等相关手续逾期一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各县区应在与考生签订考试诚信书中明确标注)。各县区严格按照空缺岗位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补录,补录工作应于8月30日前完成。各县区可根据岗位设置情况,依据考生的考试成绩逐人按序征求考生志愿,对不足岗位进行调剂,确保如期完成招聘计划。首次补录未完成的县区,可以按照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由县区组织第二次招聘,保证招聘完成率。二次补录工作应于9月10日前完成(该批次特岗教师到岗时间应不晚于9月15日)。9月25日前,各县区政府与特岗教师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书》。
(七)培训及上岗。各县区特岗办负责做好特岗教师入职前的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工作,培训安排应不少于10天。特岗教师按照县区规定的时间上岗任教,严禁借用或将特岗教师安排到其他单位非教育教学岗位。
五、其他事项
1.对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情况恶劣的,一经查实,取消特岗教师身份和教师资格,并记入全省教育和人社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
2.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也不办任何培训班和辅导班。
3.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各县区特岗办负责解释,联系方式附后。
宝鸡市实施特岗计划县区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
陈仓区 述红让 0917—6212737
凤翔区 李旭哲 0917—7211397
扶风县 豆青刚 0917—5230892
千阳县 王 龙 0917—4241185
麟游县 刘 博 0917—7963644
宝鸡市2021年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设置标准计划表.xls.xls宝鸡市特岗计划实施工作办公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