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与“杨陵”有什么区别?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7-16 14:57
很多人不知道杨凌到底是属于西安、属于咸阳,还是陕西省直辖,就算是地道的杨凌人有很多也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外人更是一头雾水。那么,“杨凌”和“杨陵”有什么区别呢?
“杨陵”,因境内有隋朝皇帝杨坚的陵墓而得名。历史上一直隶属于陕西省武功县,是武功县管辖的一个乡镇,建制随武功变更而变更。1979年2月,从武功县分离出杨陵镇、杨陵公社建立县级的杨陵特区,由武功县代管。1982年6月,杨陵特区改属宝鸡市直接管辖。1982年10月,又将扶风县的五泉公社划入杨陵特区。1982年11月23日,国务院批准成立县级行政区——杨陵区,下辖杨陵公社、五泉公社和杨陵镇,仍由宝鸡市直辖。1983年划归咸阳市管辖,是咸阳市的一个市辖区。1984年3月,杨陵区下辖的杨陵公社分为杨村、大寨、李台3个乡,改五泉公社为五泉乡,杨陵镇为杨陵街道办事处。此时,杨陵区下辖4个乡(杨村乡、大寨乡、李台乡、五泉乡)和1个街道办事处(杨陵街道办),面积94平方公里,人口19万。后来,改五泉乡为五泉镇。2008年12月26日将扶风县揉谷乡划归杨陵区管辖。2015年3月,杨陵区镇村行政区划调整,将杨村乡并入杨陵街道办,成立杨陵街道办,李台乡改为李台街道办,大寨乡改为大寨街道办,揉谷乡改为揉谷镇。目前,杨陵区下辖有2镇(五泉镇、揉谷镇)3个街道办事处(杨陵街道办事处、李台街道办事处、大寨街道办事处),共有23个社区、55个行政村,总面积135平方公里,人口24万。
“杨凌”, 是“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简称,也称“杨凌示范区”、“杨凌区”。 经国务院批准,1997年7月29日,在杨陵区成立了“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考虑到投资者的心理问题,也寓意示范区志向高远,就将“陵墓”的“陵”改成了“壮志凌云”的“凌”), 由陕西省人民政府直辖,并和20个中央部委共管,具有地级行政级别。从此,杨陵区划归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辖和领导。
也就是说,“杨凌”和“杨陵”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杨凌示范区这个名称中用的是“凌”,而在指杨陵区时用的是“陵”。“杨凌示范区”是地市级行政机构,既不属于咸阳市管辖,也不属于西安市管辖,是陕西省政府直属派出机构,直接由陕西省管辖,具有地市级行政管理权、省级经济管理权和部分省级行政管理权。“杨陵区”是县级行政机构,虽然属于咸阳市行政区划,但实际上由杨凌示范区管辖和领导。“杨凌示范区”行政级别高于“杨陵区”,但管辖范围与下辖的杨陵区完全重叠。
由于杨凌示范区尚未被国家民政部单独列为行政区,所以,形成了通讯归西安管,银行、法院、检察院等一些部门还归咸阳管的混乱局面。相信随着杨凌的快速发展,这一混乱局面一定会理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