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监察委员会留置保障中心布草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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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6 20:01

留置保障中心布草采购计划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11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CG-2023-068

项目名称:留置保障中心布草采购计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留置保障中心布草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3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床上装具   布草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30,000.00   73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6月30日前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留置保障中心布草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留置保障中心布草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承诺。?(8)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4月25日 至 2023年04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5月1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 7 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5月1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 7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 CA 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9002/TPBidder)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若供应商未办理 CA 证书,请联系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自行办理,联系方式:4006-369-888(官方微信号:snca-1;陕西 CA 官方网站:);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电子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下载专区- 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5.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相关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网址同上)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提出融资申请。

 注意事项:供应商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监察委员会留置保障中心

地址:宝鸡市蟠龙新区

联系方式:0917-26562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华融国际大厦A座22楼E区

联系方式:029-6302128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29-63021289/90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